创伤的治疗

(一)局部治疗11清洁伤口,l如某些切割伤,l可在无菌条件下直接缝合,l以达到一期愈合。对于污染的伤口,l如无明显感染,l经清洁处理后,l仍可直接缝合,l即使有轻度炎症反应,l仍可达到一期愈合。严重颅脑伤或胸腹腔内脏伤伴有进行性出血者,l应急诊手术,l术后作引流。结肠伤伤口易感染,l如仅伤及腹膜外部,l未造成腹腔内污染,l可酌情作一期缝合。横结肠、i降结肠、i乙状结肠和直肠损伤时,l通常作结肠双造口术外置;不能外置时,l作近段结肠造口术,l使粪便改道,l以保护远段修复部位。已感染的伤口,l清创后充分引流,l争取作延期或二期缝合。

清创术(debridement)是指伤后早期充分清除坏死或失去生机的组织、i血块、i异物等有害物质,l控制伤口出血,l尽可能将已污染的伤口变为清洁伤口,l为伤口早期愈合创造良好的局部条件。

1.基本要求

(1)应扩大伤口,l切开深筋膜,l彻底止血,l切除失活组织,l取出异物,l修整伤口边缘不整齐的组织,l然后缝合伤口。火器伤伤口,l除特殊部位(如头面部、i手部和外阴部)外,l一般不作初期缝合。

(2)伤后应尽早清创,l最好在伤后6小时内进行,l如条件不允许,l可给予有效的抗感染药物,l酌情推迟清创时间,l但最长不得超过伤后72小时;对已感染的伤口,l应清除坏死组织和异物,l改善引流。

(3)休克伤员应在伤情稳定后再清创。如有活动性内出血,l应在抗休克的同时手术止血。

(4)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l应对影响呼吸循环功能、i出血不止或已上止血带的伤部,l优先清创。处理多发伤时,l应对危害最大的伤部先作清创。

(5)二期外科处理时,l如发现引流不畅或有坏死组织,l应再次清创。

2.方法和步骤

(1)先用纱布保护伤口,l充分清洗伤口周围皮肤,l去除污垢,l按无菌原则常规消毒、i铺巾。

(2)沿肢体长轴(在关节部位,l应沿正常皮纹方向),l作S形切口,l扩大伤口,l切开皮肤和深筋膜,l充分显露伤道。切口长度以消除深部组织张力为度。如深筋膜下的张力较大,l可在深筋膜上加作十字形切口。

(3)由浅入深地逐层切除一切失活组织,l皮肤一般只切除0.2~0.3cm。头、i面、i手和外阴部皮肤更要尽量保存。

(4)清除血块、i组织碎片和异物,l特别是大关节腔内的异物,l但远离主伤道的异物不要勉强取出,l以免损伤多余的组织,l扩大污染范围。对浅表点状小弹片伤可用针头拨出弹片。

(5)长骨干骨折时,l除污染严重、i远离原位的游离小碎骨片应取除外,l与软组织相连接或较大的游离碎骨片都应保留,l并作适当复位,l以防骨缺损。非承重的扁平骨碎片均应取除。

(6)妥善止血,l有条件时,l修补中等以上大小的主要血管;对肌断面的小出血点,l可用热盐水纱布压迫止血或电灼止血,l不必结扎。如怀疑有四肢大血管伤,l应备好止血带。

(7)神经或肌腱损伤一般不作初期修复,l应清除表面污物,l断端行定位缝合,l用肌或筋膜覆盖,l避免暴露。

(8)清除完毕,l用3%过氧化氢溶液及灭菌盐水冲洗创腔,l清除微小异物和组织碎片。创腔内用纱布疏松充填,l外加厚层敷料包扎,l除有明显的感染或继发性出血外,l不宜频繁更换敷料。

(9)伤口清创后除前述的特殊部位外一般不作初期缝合。颅、i胸、i腹、i关节腔的穿透伤,l必须缝合腹膜、i硬脑膜和关节囊。

(10)四肢骨折、i关节伤和大块软组织伤,l清创后要用夹板或前后石膏托制动,l或用金属外固定架固定,l禁用管型石膏。

(11)盲管伤引流不畅时作低位引流。

(12)早期清创后,l为缩短愈合时间,l减少瘢痕、i畸形和功能障碍,l必须尽早封闭伤口。

(二)全身治疗

1.抗感染11以下情况可预防性应用抗生素:i①污染较重、i失活组织和凝血块较多的开放性创伤,l尤其是火器伤和爆炸伤;②颌面、i胃肠道和会阴部损伤;③组织缺氧时间较长;④机体抵抗力低下,l有免疫抑制或缺陷者。

2.体液调整11严重创伤后常因大量液体丢失、i摄入量减少、i组织低灌流等原因而发生水、i电解质和酸碱失衡。原则上应依据中心静脉压(CVP)、i尿量、i血压及电解质检测结果进行体液调整。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脱水:i表现有口渴、i尿少、i血浓缩等,l经补充平衡盐液和葡萄糖液后可缓解或得到纠正。但需注意,l严重创伤后垂体后叶抗利尿激素及醛固酮分泌增加,l出现排尿减少,l这时应避免给水过多,l以防体内水过剩,l发生“水中毒”。严重创伤后还可发生钠潴留,l持续10天左右,l此时多补钠也不能使钠排出,l反而引起钠过多。但是,l如出现肾外失钠,l如呕吐、i腹泻等,l则应予以补充。血浆丢失较多时需补给一定量的胶体,l并测定血清钠和氯,l以查明有无稀释性低钠血症或水中毒。

(2)血清钾异常:i血钾浓度在伤后可出现高低波动。伤后早期,l因组织破坏、i输入库存血和醛固酮等作用,l可发生血钾增高和排钾增多,l稍后排钾减少,l但仍可出现负钾平衡,l需及时补充;如有创面、i胃肠道、i瘘管等液体丧失,l也可引起低钾血症,l出现肌无力、i腹胀等征象。至蛋白合成阶段,l钾需要量又有所增加,l故应予以补充。一般在伤后3~4天不需补钾,l以后酌情补给。

(3)血清钙降低:i大量输血、i胰损伤、i高位肠瘘等情况下需补充钙剂。

(4)酸碱失衡:i伤后出现组织低灌流、i缺氧、i分解代谢加速等情况时可发生酸中毒,l此时应输注平衡盐液和碳酸氢钠;如出现过度换气可发生呼吸性碱中毒;呕吐和胃肠减压后引起的低氯血症,l醛固酮分泌增多释放后引起的保钠排钾效应,l均可导致代谢性碱中毒,l但较为少见。有时还存在呼吸性和代谢性混合型的多种失衡。

3.营养支持11严重创伤后分解代谢加速,l胃肠功能降低或不能进食,l因此出现体内细胞群缩减和负氮平衡。供给营养时主要是满足热量消耗和纠正负氮平衡,l同时还需补给必要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

(1)热量消耗估计:i可依据基础能量消耗公式和应激指数算出。基础能量消耗(basic1energy1expenditure,lBEE)按Harris-Benedict方程式计算如下:i

男性:i66.5+13.7×体重(kg)+5.0×身高(cm)-6.8×年龄(岁);

女性:i65.5+9.6×体重(kg)+1.8×身高(cm)-4.8×年龄(岁);

计量单位为kcal/d,l如乘以4.184即为kJ/d。

应激指数:i正常或轻伤时为1.0,l中度创伤为1.2,l重度创伤为1.4。

举例:i某30岁男性身高175cm,l体重75kg,l重度创伤,l其热量消耗如下:i

66.5+13.7×75+5×175-6.8×30×1.4=1683.4kcal/d=7043.35kJ/d

(2)氮平衡估计:i摄入氮量为已知,l排出氮量按24小时尿中尿素氮+4g计算,l后者包括胃肠、i皮肤丢失量2g及常数2g。摄入量与排出量相差1g为正常,l排出量明显大于摄入量为负氮平衡:i绝对值5~10g为轻度,l10~15g为中度,l15g以上为重度。

(3)血清白蛋白:i低于35g/L为营养不良,l但白蛋白半衰期较长,l故不能敏感反映蛋白质消耗的情况。肌纤维蛋白分解成3-甲基组氨酸(3-MeH)后直接从尿中排出,l故可用3-MeH反映肌纤维蛋白的分解率。

创伤伤员营养补充的基本原则是:i①争取尽早口服,l少数暂不能口服者,l除静脉补给丢失的液体外,l每日再给予5%~10%的葡萄糖液(成人约1500~3000ml)和适当等渗盐水(成人约500ml)。②如因口腔、i颌面等创伤,l短时间内不能恢复正常进食者,l可作鼻饲、i空肠或胃造口术,l病人消化功能恢复者可给予流食;如消化道功能尚未完全恢复者,l可给予要素饮食以提高热量[>12552kJ(3000kcal)]及蛋白量;③不能经口和鼻饲时,l可用静脉营养,l其中支链氨基酸(BCAA)十分重要,l其作用不仅是为肌提供能量,l而且可通过丙氨酸和谷氨酰胺的合成参与糖异生,l并减少蛋白质的分解和增加其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