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格罕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Langerhans1cell1histocytosis,lLCH)曾称为组织细胞增生症X(histocytosis1HX),l是一组病因不明、i临床表现多样、i多发于小儿的一组反应性增殖性疾病,l男多于女。根据临床主要表现将本症分为三型:i勒-雪病(Letterer-Siwe1disease,lLS)、i韩-薛-柯病(Hand-Schuller-Christian1disease,lHSC)和骨嗜酸细胞肉芽肿(eosinophilic1granuloma1of1bone,lEGB),l但各型之间临床表现又可相互重叠而出现中间型。其共同的组织学特点是郎格罕细胞增生、i浸润,l并伴有嗜酸细胞、i单核-巨噬细胞和淋巴细胞等不同程度的增生。国际组织细胞协会写作组(WGHS)将郎格罕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归为组织细胞增生症Ⅰ类,l以便与噬血性淋巴组织细胞增生症(Ⅱ类)及恶性组织细胞病和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Ⅲ类)相区别。
【病因】
病因未明,l目前多认为是一组与免疫功能异常有关的反应性增殖性疾病,l可能与抑制性T细胞缺陷有关。
【病理】
病灶可为单一性,l亦可多发性。EGB仅限于骨;LS和HSC可同时侵犯多个器官,l其中以肺、i肝、i淋巴结、i骨骼、i皮肤、i垂体等处病变最为显著。病变部位原有组织结构因出血、i坏死而遭到破坏,l同一病变器官同时出现增生、i纤维化或坏死等不同阶段的病灶。尸检材料观察同一病人的不同器官,l或同一器官的不同部位,l其组织学改变不同。显微镜下除组织细胞外,l还可见到嗜酸细胞、i巨噬细胞、i淋巴细胞、i多核巨细胞和充脂性组织细胞(即泡沫细胞)等,l但不见分化极差的恶性组织细胞。病变久者可见大量充脂性组织细胞和嗜酸细胞,l形成肉芽肿。各种病理改变中,l最具特征性的是增生的郎格罕细胞(LC):i直径约13μm,l表达CD1a;胞核不规则(弯曲如咖啡豆样),l有核裂或分叶,l核仁明显;胞浆呈均匀粉色,l电镜下胞浆内含分散的呈网球拍状或棒状的细胞器,l称为Bribeck颗粒。
【临床表现】
由于受累器官、i部位以及年龄的不同,l临床表现有较大差异。一般年龄愈小,l病情愈重;随年龄增长而病变愈局限,l症状也愈轻。传统分为三型,l已不能满足临床需要,l现根据有关资料分如下五型:i
1.勒-雪病11多在婴儿期发病,l起病急,l病情重,l病变广泛,l以软组织器官损害为主,l可侵犯全身多个系统器官;以发热、i皮疹、i肝脾淋巴结肿大为主要特征。
(1)发热:i热型不规则,l高热与中毒症状不一致。
(2)皮疹:i出现较早,l多分布于躯干、i头皮发际部,l四肢较少;为红色或棕黄色斑丘疹,l继而呈出血性,l亦可呈湿疹样、i脂溢性皮疹,l以后结痂,l脱痂后留有白斑或色素沉着。各期皮疹可同时存在,l常成批发生。
(3)肝、i脾和淋巴结肿大:i肝、i脾呈中、i重度肿大,l脾大较为明显;常有肝功能异常和黄疸;多有淋巴结肿大。
(4)呼吸道症状:i常有咳嗽、i气促、i青紫,l但肺部体征不明显。可合并肺大泡或自发性气胸等。可有喘憋症状,l甚至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
(5)其他:i中耳炎、i贫血、i腹泻、i营养不良等。
2.韩-薛-柯病11多见于2~4岁,l5岁后减少。起病缓慢,l骨和软组织器官均可损害。以骨质缺损、i突眼和尿崩为主要特征。
(1)骨质缺损:i最早、i最常见为颅骨缺损,l病变开始为头皮组织表面隆起,l硬而有轻压痛;病变蚀穿颅骨外板后肿物变软,l触之有波动感,l缺损边缘锐利、i分界清楚;此后肿物渐被吸收,l局部凹陷。除颅骨外,l可见下颌骨破坏,l牙齿松动、i脱落,l齿槽脓肿等;骨盆、i脊椎、i肋骨、i肩胛骨和乳突等亦常受累。
(2)突眼:i由于眶骨破坏而表现为眼球凸出和眼睑下垂,l多为单侧。
(3)尿崩:i为垂体和下丘脑组织受浸润所致,l个别患儿可见蝶鞍破坏。
(4)其他:i可有孤立、i稀疏的黄色丘疹,l呈黄色瘤状;久病者可导致发育迟缓。
3.骨嗜酸细胞肉芽肿11见于各年龄组,l但于4~7岁发病为多;起病缓慢。病变仅限于骨骼,l一般无软组织和器官损害。骨骼破坏多为单发病灶,l病变局部肿胀而微痛,l无红热,l有时可见病理性骨折。任何骨均可受累,l但以扁平骨较多见,l颅骨最常见,l下颌骨、i四肢骨、i骨盆骨和脊椎等亦常受累。椎骨受累可出现脊髓压迫症状。多发病灶者可伴有发热、i厌食、i体重减轻等;偶有肺嗜酸细胞肉芽肿。
4.混合型11发病年龄多于1~2岁起病,l其临床表现相当于勒-雪病和韩-薛-柯病的联合表现:i主要为发热、i贫血、i耳溢脓、i肺部浸润、i肝脾肿大等;重者除有LS的典型皮疹和肺部改变外,l同时又具有HSC的尿崩、i突眼和骨质缺损;轻者可无皮疹或皮疹不典型,l但多有骨骼破坏。
5.单一器官损害型11各年龄组都有报道,l可单独发生于肺、i肝、i脾、i淋巴结、i皮肤等器官,l而不伴其他器官损害。临床表现取决于所受累及的器官和损害的程度。
【辅助检查】
1.血常规11LS患者常呈不同程度的贫血;白细胞数正常或增多;血小板数正常或减少。HSC血象改变较LS少而轻。EGB多无血象变化。
2.骨髓检查11骨髓增生正常或活跃,l分类大多数呈三系正常,l少数呈增生性贫血,l偶见巨核细胞减少;10%~15%患者骨髓可见组织细胞增多。
3.X线检查11对诊断很有帮助,l不少病例系由X线检查最先发现。
(1)胸部:i肺部是最易受累的器官之一。典型改变为肺野透亮度减低呈毛玻璃状,l两肺弥散的网状或网点状阴影,l或在网点状基础上有局限或弥散的颗粒阴影,l须与粟粒性结核鉴别。严重者可见弥散性小囊肿、i肺气肿、i气胸、i纵隔气肿或皮下气肿等。婴幼儿常见胸腺肿大。
(2)骨骼:i病变部位呈虫蚀样改变至巨大缺损,l为溶骨性凿穿样损害,l形状不规则,l呈圆或椭圆形。脊椎多表现为椎体破坏,l偶见椎旁脓肿。下颌骨浸润时牙槽硬板及支持骨破坏,l出现漂浮齿征象。
4.病理检查11可作皮疹印片和病灶活检,l如有上述病理改变,l是诊断的重要依据。皮疹压片法检查操作简便,l病人痛苦小,l阳性率高。有条件时应作电镜检查,l可找到LC。免疫组化发现CD31/S-100、iCD1a、iCD40/CD40和趋化因子CCR6及其配体CCL20/MIP3a表达增加。
【诊断】
凡原因不明的发热,l皮疹,l贫血,l耳溢脓,l反复肺部感染,l肝、i脾、i淋巴结肿大,l眼球凸出,l尿崩,l颅骨缺损,l头部肿物等均应疑及本病。诊断需临床、iX线和病理三方面结合。病理检查是本病诊断最可靠的依据,l尤其是电镜下找到Birbeck颗粒的LC,l结合临床即可确诊。1987年国际组织细胞协会写作组订出了病理诊断标准如下:i
1.初诊11压片、i皮肤活检、i淋巴结、i肿物穿刺或手术标本发现组织细胞浸润。
2.诊断11初诊的基础上,l且具下述4项指标的2项或2项以上指标:i①ATP酶阳性;②CD31/100阳性表达;③α-D甘露糖酶阳性;④花生凝集素结合试验阳性。
3.确诊11电镜在病变细胞内发现Birbeck颗粒和(或)CD1a抗原阳性。
1987年Lavin和Osband根据影响预后的三大因素,l即发病年龄、i受累器官数目及有无功能损害将本病分为4级,l对指导治疗、i判断预后有较大的意义,l详见下表。

该分级方法对器官功能损害作如下评定:i肝功能有下列1项异常者:i①低蛋白血症,l总蛋白<55g/L或白蛋白≥25g/L,1②胆红素>25.7μmol/L(1.5mg/dl);③水肿或腹水。呼吸功能在无感染的情况下,l有下列1项损害者:i呼吸困难、i紫绀、i胸水或气胸等。造血功能损害,l出现下列1项异常者:i血红蛋白<100g/L(除外缺铁性贫血),l白细胞<4×109/L和血小板<100×109/L。
【治疗】
由于本病变化多样、i轻重悬殊,l治疗方案应根据临床分型和分级而定。
1.药物治疗11近年来,l由于化学药物等综合治疗措施进展,l本病,l尤其是重症患者的预后大为改观。由于本病不是恶性细胞浸润,l目前多不主张强化疗方案,l以避免严重的毒副反应。
(1)化学治疗:i常用的药物有泼尼松、i长春新碱、i足叶乙甙(VP-16)、i环磷酰胺等。①VP方案:i泼尼松,l每日40~60mg/m2口服;长春新碱每次1.5~2mg/m2,l每周静脉注射1次,l一般用8~10周;VP方案可使多数Ⅰ级或Ⅱ级患者获得缓解。②VCP方案为上述方案加环磷酰胺(CTX),l每次200mg/m2,l静脉滴注,l每周1次,l共6~8周。③VEP方案(是近年来主张采用的方案):iVP同上,l足叶乙甙150mg/m2,l静脉滴注,l连用3天,l每3~4周为1疗程,l共用2~6个疗程。维持治疗可用6-MP和MTX,l或定期原方案。总疗程根据病情而定,l轻者半年,l重者可长达2年。
(2)免疫治疗:i病情严重的Ⅲ~Ⅳ级病儿,l在化疗的同时,l可加用胸腺肽1~2mg/次,l肌肉注射,l隔日1次。亦可试用α-干扰素和环孢菌素A,l对于减少化疗的毒副反应,l改善免疫功能有一定作用。
(3)其他:i对于单纯骨损害者,l可试用吲哚美辛(indomethacin),l每日1~2.5mg/kg,l平均疗程6周,l有一定的疗效。尿崩症可用鞣酸加压素或去氨加压素(DDAVP)治疗。
2.放射治疗11小剂量(4-6Gy)局部照射可控制局限性损害,l也适于病变广泛或病变部位不能手术者。
3.手术治疗11局部EGB可手术刮除。<5岁者可采用手术加化疗,l或单用化疗。
4.其他11控制感染,l加强支持治疗。
【预后】
本病预后与发病年龄、i受累器官多少、i器官功能损害及初期治疗反应有关。年龄愈小,l受累器官愈多,l预后愈差;年龄>5岁,l单纯骨损害者多可自愈;肺、i肝、i脾、i骨髓等受侵犯且对初期治疗反应较差者预后差;皮肤、i骨骼受侵犯时预后较好。痊愈病儿中少数可有尿崩、i智力低下、i发育迟缓、i颌骨发育不良等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