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视力

临床上将双眼中相对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0.3者定义为低视力。盲的定义为双眼中相对视力好眼其视敏度等于或低于0.1,l或其周边视野离注视点等于或少于10°,l即视野直径不超过20°。以下为WHO对视力损伤的分类,l其中包括了对低视力的分类(见下表)。

低视力的发生可以是先天性的,l如胚胎期损伤、i发育性异常等,l也可以是遗传性的,l如视网膜色素变性,lStargardt黄斑变性等,l也可以是获得性的,l如眼部感染、i外伤、iAMD或因全身性疾病引起等。

在美国45岁以上人群中有1350万人为低视力患者和盲人,l大多数为年龄性相关疾病所致,l65岁以上低视力患者占总数的2/3;根据局部调查数据估计,l我国低视力患者约为1000多万,l主要病因为老年性白内障,l但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l疾病谱发生变化,l因糖尿病和AMD引起的低视力患者在逐步增加。根据视觉功能损伤的情况,l亦可将低视力分为:i①无视野缺损,l但在整个视野中丧失分辨率和对比敏感度;②中心视野缺损;③周边视野缺损。

对低视力患者医疗服务的目的是评估眼睛和视觉系统的功能状态,l评价眼部健康和相关系统性健康状态,l以及疾病或异常状态对视觉功能的影响,l根据患者的特殊视觉要求、i生活需要,l提供光学助视器和非光学助视器,l改进视觉功能。针对患者的视觉损伤状态,l指导患者,l调整和解决因视力丧失所带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