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现象:视觉的定义

视觉可以定义为,l通过接收周围环境中物体所发出或反射出的光的信息而获得信息或知识的过程。

视觉是基本的认知活动,l这一点与纯粹的视光学处理过程(比如照相)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在光学方面,l照相机和眼睛之间确实有着重要的类似处,l但这两者间在感知现象上没有任何相似点。照相机完全没有感知能力,l即它们对所记录的景物一概不知。照片的图像仅仅包含了信息,l然而具有视觉能力的人和动物能够从所处的环境中获得信息或知识,l正是这种信息或知识使认知者对某一特定情况做出适当的反应。认知不只是与观察者的主观视觉体验有关,l这是与幻觉的区别。只有当主观体验预示着某种外界事实的本质时,l它才成为视觉感知的一部分。视觉定义所用的表述提示了视觉是建立在信息的概念及其处理的基础之上并通过提取信息获得环境相关的视觉认知。

视觉感知所处理的信息来源于物体发出或反射的光,l这种光学信息是环境中的光与物体表面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因为光的作用首先决定了物体的什么信息是可视的,l决定了视觉进行系统性分析的准确起始点,l所以光是所有视觉的基础。早期视觉研究的一个未解之迷是:i当光从一个三维世界射入眼睛视网膜二维表面时,l到底发生了什么改变,l信息是怎样处理的?这也是视觉科学家长期以来力图回答人和动物是怎样“看见”的焦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