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和牙槽骨损伤:牙折

牙折可分为冠折、i根折及冠根联合折(图10-12)。根据不同的牙折,l处理方法也有差异。

(一)冠折

牙冠轻微折损而无刺激症状,l可不作特殊处理。如折缘尖锐,l应磨至圆钝。如牙髓有明显的刺激症状,l并影响形态和功能,l应视其情况作牙冠修复。如冠折已穿通牙髓,l应尽早进行牙髓或根管治疗,l再进行牙冠修复。

(二)根折

近牙颈部的根折,l应尽快进行根管治疗后,l行桩冠修复;根中部的折断应拔除;根尖1/3折断、i牙松动,l应及时作结扎固定,l并作根管治疗。

(三)冠根联合牙折

冠根联合斜折者,l如有条件可行牙髓或根管治疗,l然后用金属牙冠恢复功能。

(四)乳牙损伤

对乳牙损伤的处理有其特殊性。乳牙的保留对恒牙萌出和颌面部的发育有重要作用,l因此,l应视具体情况尽量设法保留受伤的乳牙。对于4岁以上的患儿,l应作缺隙保持器,l以防止邻牙向近中移动致恒牙萌出障碍或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