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肾综合征

(一)诊断标准

目前尚无单一的特异指标或辅助检查能确诊HRS,l主要靠临床全面分析做出诊断。1994年国际腹水协会(IAC)通过HRS的诊断标准如下,l其中主要标准是诊断必需的,l辅助标准可以进一步支持诊断。

1.主要标准:i

(1)合并肝功能衰竭和门静脉高压的急慢性肝病。

(2)血Cr>1.5mg/dl(132.6μmol/L)或24hCr清除率<40ml/min。

(3)排除休克、i持续性细菌感染或最近应用肾毒性药物;排除胃肠道丢失液体(反复呕吐或持续性腹泻)或肾脏丢失液体(过度利尿)。

(4)在停用利尿药后和用1.5L生理盐水扩容后肾功能无持久改善[血Cr<132.6μmol/L(1.5mg/dl)或Cr清除率>40ml/L]。

(5)尿蛋白<500mg/d,l并无阻塞性尿路疾病或实质性肾病变的超声依据。

2.辅助标准:i

(1)尿量<500ml/d。

(2)尿钠浓度<10mmol/L。

(3)尿渗透压>血浆渗透压。

(4)尿红细胞<50个/HP。

(5)血钠浓度<130mmol/L。

(二)临床分型

根据肾功能衰竭的起病方式和严重程度,lHRS可分为两型:i

Ⅰ型:i肾功能急剧下降,l表现为2周内血Cr水平升高2倍以上并超过221.0μmol/L(2.5mg/dl),l或24h1Cr清除率下降50%以上并<20ml/min。Ⅰ型HRS的病人预后很差,l80%病人在2周内死亡,l只有10%的病人生存至3个月以上。

Ⅱ型:i肾功能衰竭进展速度达不到Ⅰ型标准者。通常其血BUN<50mg/dl,lCr<176.8μmol/L(2mg/dl),l它通常发生于肝功能储备较好者,l其后果是导致利尿剂抵抗性腹水,l它的病死率也比HRSⅠ型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