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慢性静脉功能不全(chronic1venous1insufficiency,lCVI)是最常见的周围血管疾病,l人群患病率高达27%,l年新发病率0.5%~3.0%,l其中静脉性溃疡约占1.5%。CVI的临床表现包括下肢浅静脉扩张或曲张、i腿部乏力、i沉重、i胀痛,l水肿、i皮肤营养性改变、i静脉性溃疡;涉及静脉病变范围,l可局限于浅静脉、i交通静脉、i深静脉或累及整个下肢静脉系统;起因于先天性、i原发性或继发性;静脉血流动力学改变提示下肢静脉逆流或伴有近端静脉阻塞。因此,lCVI是一组下肢静脉病征的总称,l临床表现多样性及病理生理改变的复杂性,l需要有诊断分类的标准,l用以规范诊断及治疗。1994年,l美国静脉论坛(American1venous1forum,lAVF)依据临床、i病因、i解剖和病理生理学提出了CEAP分类法(clinical,letiological,lanatomical,lpathophysiological1classification),l已被广泛接受,l并于20世纪末在国内开始应用。
(一)CEAP分类系统
CEAP分类系统由临床表现(clinic11signs,lC)、i病因(etiology,lE)、i解剖(anatomy,lA)和病理生理(pathophysiology,lP)四个部分组成。
1.临床表现(C):i分为C0~C6七类(见下表)。

2.病因(E)。分为三类:iEc(congenital),l指先天性缺陷造成的下肢静脉功能不全;Ep(primary),l由非先天性和非继发性原因造成的下肢静脉功能不全;Es(secondary),l有明显的继发性病因,l如静脉血栓形成、i静脉创伤、i外来压迫等。
3.解剖(A)。分为三类:iAs(superficial1veins),l病变涉及浅静脉;Ad(deep1veins),l病变涉及深静脉;1Ap(perforating1veins),l病变涉及交通静脉。三者可以单独或合并出现,l按涉及范围分为18个节段(见下表)。

4.病理生理(P)。分三类:iPr(reflux)为静脉逆流;Po(obstruction)为静脉阻塞;Pr,lo(reflux1and1obstruction)为静脉逆流与阻塞并存。
(二)CEAP分类系统中“C”的定义
在CEAP分类中,lE、iA、iP的含义很明确,l“C”代表临床表现,lC0~C6各有特指的含义。
Co:i无明确的视、i触体征,l但有下肢静脉功能不全的临床症状,l以“不安定腿”(restless1leg)为特征,l有可能是已再通的隐匿型腘静脉或小腿静脉血栓形成后的临床表现。
C1:i有三种不同表现:i①毛细血管扩张(telangiectasis),l持久性扩张的真皮内小静脉。红色,l内径<1mm,l呈线状或丝状,l因而又称为“spider1veins”、i“hyphen1Webs”和“thread1veins”。②网状静脉(reticula1veins),l持久性扩张的真皮内小静脉。蓝色,l内径>lmm,l但<3mm,l通常呈扭曲状,l不同于正常皮内小静脉,l因而又称为“blue1veins”、i“intradermal1varices”和“venulectasia”。③冠状静脉扩张(corona11phelebectasia),l是指足内外侧近内外踝的真皮内毛细血管扩张。呈扇形排列,l往往是慢性静脉功能不全进展的临床表现,l且与溃疡好发部位一致。也可称为“malleolar1flare”和“ankle1flare”。
C2:i即静脉曲张(varicose1veins),l是皮下浅静脉持久性扩张。在直立位时内径>3mm并呈扭曲状,l可累及膝下或膝上隐静脉系统,l或非隐静脉系统。又称为“varices”或“varicositis”。
C3:i表现为水肿(edema),l由静脉疾病引起的水肿,l通常发生于踝周,l应与其他原因引起的下肢水肿相区别。
C4:i为皮肤改变,l有四种临床表现:i①色素沉着(pigmentation),l早期的皮肤改变为浅黑色色素沉着,l常发生于踝周,l可向小腿或足部扩展。②湿疹(eczema),l表现为红斑、i水疱、i渗出或鳞屑状红斑,l常发生在邻近曲张静脉的皮肤,l或整个下肢甚至全身;又称淤血性皮炎(stasis1dermatitis)。③脂质硬皮症(lipodermatosclerosis),l表现为患肢皮肤局限性硬化,l可伴有瘢痕、i挛缩,l涉及皮肤、i皮下组织,l甚至筋膜,l是严重的皮肤改变。伴有急性皮下组织炎(hypodermitis)时,l局部皮肤发红、i触痛,l与丹毒或蜂窝织炎不同,l不伴有发热及淋巴管炎征象。④白色萎缩(atrophie1blanche,lwhite1atrophy),l定义为圆形、i苍白色、i周围由扩大的毛细血管或深褐色色素沉着环绕的皮肤损害,l溃疡愈合后的瘢痕不属于此。
C5和C6以静脉性溃疡已愈合(C5)或活动期(C6)为区别,l好发部位在踝周及小腿下1/3,l尤以内踝和足靴区内侧最多见。同时,l伴有C4所列的皮肤改变。
(三)CEAP分类系统的临床意义
CEAP分类系统既是CVI的诊断标准,l又以符号正确表达的方式。例如,l被诊断为C2EpAsPr2,l3,l4的病例,l是指下肢静脉曲张,l为原发性,l涉及浅静脉系统逆流,l静脉逆流范围为膝上、i膝下大隐静脉和小隐静脉,l深静脉及交通静脉均无病理和病理生理改变。如诊断为C2,l4EpAspdPr2,l4,l13,l14,l15,l表示该病例的临床表现为下肢静脉曲张伴有皮肤营养性改变,l起因于原发性CVI,l静脉病变涉及浅静脉、i交通静脉与深静脉,l膝上、i下大隐静脉及股、i腘、i小腿主干静脉均有逆流。如诊断为C2,l4EsAspdPr2,l3,l13,l14,l15/P09,l11,l虽临床表现和静脉病变范围与第2个例子相似,l但起因为继发性(Es),l除有静脉逆流外伴有近端静脉(髂-股静脉)阻塞(Po9,l11)。
CEAP分类系统规范了CVI的诊断程序。CVI的诊断包括三个层面:i临床、i功能与解剖定位及病因,l循序检查才能按CEAP分类系统做出正确诊断。首先,l可以从病史与临床表现做出“C”分类,l并对有无继发性病因提供线索,l便携式超声多普勒血流仪检测,l对有无静脉逆流做出初步筛选;第二,l如发现有静脉逆流存在,l需作活动时静脉压(ambulatory1venous1pressure,lAVP)及静脉再充盈时间(venous1recovery1time,lVRT)测定,l是观察下肢静脉高压的直接指标,l双功彩色超声多普勒(Duplex1scan)可对静脉逆流或阻塞做出诊断;第三,l上述检查尚不能区分病因(原发性或继发性)、i确定静脉及其瓣膜结构的改变、i决定是否需要及能否手术修复等问题,l为此,l应选择下肢静脉顺行或逆行造影,l从静脉通畅性、i静脉及其瓣膜的结构与功能、i病变涉及的范围做出形态学诊断。
(四)CEAP分类系统的不足与补充诊断
CVI是慢性进展性疾病,l随着病程推移,l病情日趋严重,lCEAP分类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疾病的严重程度。从C0~C6级,l临床表现逐级加重;涉及三个系统的静脉病变,l较单一浅静脉病变为重;有继发性病因者,l静脉逆流与阻塞同时存在,l治疗上更为复杂。但CEAP分类系统尚不足以反映疾病的全貌及对病人生活、i工作的影响程度。下列四个方面是对诊断的补充。
1.临床表现评分:i以CVI的主要临床表现,l作三级评分(0、i1、i2),l分值越高,l病情越严重(见下表)。

2.肢体功能损害程度:i由CVI对下肢功能损害的程度作四级评分(0、i1、i2和3),l分值越大表示对下肢功能的影响越严重(见下表)。

3.深静脉瓣膜功能判断:i无论采用彩色超声多普勒检查或下肢静脉造影,l对下肢深静脉瓣膜关闭功能需做出逆流范围及逆流程度两方面的判断。前者是指从股静脉至小腿主干静脉逆流的长度(见下表);后者表示瓣膜关闭功能损害的程度(见下表)。


CEAP分类系统的提出和应用仅10年左右,l在国内虽未推广,l但已获得从事静脉外科临床研究者的认可,l尤其对规范诊断、i指导治疗和评估疗效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虽尚有不少可商榷之处,l诸如解剖分类过于繁复、i以数字表示欠直觉和不能反映疾病对病人生活质量的影响等,l尚需要血管外科同道通过临床实践与体验,l不断加以改进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