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较为广泛应用的分类依据主要是根据Neer的分类方法,l将肱骨近端四个组成部分(肱骨头、i大结节、i小结节和肱骨上端)相互移位程度分为六种基本类型。
第1型:i轻度移位,l可能是一处骨折(如单一肱骨外科颈骨折),l也可能是多处骨折(如外科颈骨折合并大结节骨折等),l但移位都不大于1cm,l成角不大于45°。软组织损伤较轻,l或骨折端嵌插,l较稳定,l愈合快。此型骨折占肱骨上端骨折的大多数,l这种没有明显移位的骨折,l有软组织将骨折块连为一体,l故称为“一部分骨折”。
第2型:i关节段移位骨折。按解剖部位命名,l即为解剖颈骨折,l骨折移位大于1cm,l或成角大于45°,l因肱骨头血运受到破坏而常发生坏死。这种骨折因有明显的移位(或同时有轻度移位的大、i小结节骨折),l从而使肱骨头与肱骨干上端形成分离的两部分,l因此称为“二部分骨折”。
第3型:i骨干移位骨折。由解剖部位命名,l即肱骨外科颈骨折。骨折移位大于1cm,l或成角大于45°。单一骨干移位,l肱骨上端分成两个分离部分,l因此也属于“二部分骨折”。如同时再合并一个结节骨折且移位大于1cm以上时,l因为肱骨上端分成三个各自分离的部分,l因此应属于“三部分骨折”。如同时合并两个结节骨折,l且均有大于1cm的移位,l肱骨上端则分成4个各自分离的骨块,l即肱骨头、i大结节、i小结节和肱骨干上端,l这种骨折属于“四部分骨折”。
第4型:i大结节骨折且移位大于1cm以上。大结节有3个面做冈上肌、i冈下肌和小圆肌的附着点。外伤时可造成整个大结节骨折移位,l也可为大结节的一个面撕脱骨折。如为部分撕脱骨折且有明显的移位时,l则说明肩袖有纵行撕裂。如大结节移位骨折同时有外科颈的移位骨折,l则关节段骨块由受附着于小结节的肩胛下肌的牵拉而发生内旋。
第5型:i小结节骨折。可单独撕脱骨折,l移位大于1cm以上,l即属“第二部分骨折”。如同时合并有外科颈移位骨折,l则属于“三部分骨折”。此时关节段由于只受附着于大结节的肩袖牵拉,l可发生外展、i外旋移位。
第6型:i肱骨上端骨折脱位。是指肱骨上端骨折同时合并盂肱关节的真正充分的脱位,l而不是指肱骨头的旋转移位或关节内的半脱位现象。“二部分”或“三部分”骨折脱位的病例肱骨头仍可能有一定的血循环。如发生在“四部分”骨折脱位时,l肱骨头血循环遭到破坏,l易造成肱骨头缺血坏死。
这种分类法,l可正确反映出损伤的严重程度,l同时为治疗方法的选择提供一明确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