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有几种癫癎分类法:i按症状、i生理(包括脑电图)、i解剖、i病因和按治疗的反应来分类。分类法反映研究者的兴趣和要求,l外科医师喜欢按解剖部位分类,l内科医师则按药物对治疗的反应分类,l流行病学家则依主要症状和预后,l统计学家则依疾病的鉴别要点和固定特性来分类。由于癫癎研究十分广泛,l而对其本质还了解得很有限,l因而在文献中会遇到十分杂乱的名称和分类法。
一个统一的、i能被普遍接受的疾病分类是了解一个疾病的基本步骤,l具有类似临床特点的类别归在一起有助于弄清病因,l可为选择适当治疗提供基础,l并有利于国际交流。
1964年,lGastaut等人提出了一个癫癎的分类,l经国际抗癫癎协会,l世界神经病学协会,l世界神经外科协会和国际脑电图和临床神经生理协会推荐。1969年又经Gastaut修正,l1974年出版的《临床神经病学手册第15卷——癫癎》一书中又作了重点介绍,l现将此国际分类法译出,l以供参考(见下表)。
附:i癫癎按发作频率分类
1.孤立发作:i例如小儿高热惊厥,l妊娠中先兆惊厥,l这些癫癎现象一般未当作癫癎。
2.重复发作:i
(1)偶然发作,l而无任何诱因。
(2)环形发作,l或多或少有规律性间隙(如与月经周期或睡眠-觉醒环有关)。
(3)由以下因素诱发:i
1)非感觉因素(疲乏、i酒精、i情绪等)。
2)感觉因素:i有时又称为反射性癫癎。
3.持续或反复发作(癫癎状态):i系指癫癎发作持续相当长的时间或反复发作产生固定的和持久的癫癎状态。
(1)局部(贾克森)型。
(2)普遍化(失神状态或强直-阵挛状态)型。
(3)单侧(半侧阵挛)型。
上述癫癎的国际分类法可概括如下:i
1.局部发作或由局部开始的发作:i
(1)具有基本症状(运动、i感觉或自主神经症状)。
(2)具有复杂症状(自动症、i意念性、i意识感觉利意识运动症状等)。
(3)局部开始的普遍化发作。
2.普遍化发作或无局部开始的发作:i
(1)失神:i各种类型和持续时间,l包括失神状态。失神可单独发生,l或合并肌阵挛性抽动、i姿势性张力增加或丧失、i自动症。
(2)普遍化痉挛发作:i强直性、i阵挛性、i强直-阵挛性和(或)肌阵挛发作。
3.儿童一侧或一侧发作占优势[强直性和(或)阵挛性]。
新生儿不规律的发作。
4.不能分类的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