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变化是伤后神经功能恶化的最早体征。为了从数量上判断颅脑损伤的严重性及其预后,lTeasdale和Jennett1974年提出了昏迷程度记分法(下称昏迷记分),l这个记分法包括对运动、i语言和睁眼3项检查。在每项检查中,l检查者确定病人对一系列强度逐渐增加的标准刺激的最佳反应。
1.最佳运动反应;确定病人两臂活动情况。
(1)能按吩咐动作记6分。首先要求病人举起上肢或出示规定的手指数。让病人紧握检查者的手指不一定可靠,l但让其放开则是有效的检查。
(2)病人对不良刺激能定位记5分。病人不听吩咐,l但能用手找到被刺激的部位。刺激强度应最大,l而且要不断变换方法。刺激方法包括用手拧斜方肌,l用指关节触及胸骨等,l这样可以排除病人无意识的弯曲活动。
(3)病人能弯曲回缩双上肢记4分,l病人对不良刺激能迅速弯曲双上肢,l但不能以手定位。
(4)异常弯曲记3分。病人受到不良刺激后,l能缓慢地内收肩关节,l弯曲并内旋上肢、i曲腕、i握拳,l这些类似于“去皮质强直”。
(5)异常伸展记2分。病人内收、i内旋肩关节,l前臂伸直,l屈腕、i握拳,l类似于“去大脑强直"。
(6)无运动反应记1分。为了准确起见,l检查者须首先除外脊髓损伤,l而且要确信其刺激已达到了所要求的强度。
2.最佳语言反应:i确定病人对声音刺激的最佳反应。如因插管、i吞咽困难或口腔损伤不能做出反应时,l应放弃此项检查。在统计其他两项检查数值之后记上“V”。
(1)有定向力记5分。病人能与他人交谈,l能正确地说出自己的名字、i所在单位、i年月等。
(2)精神错乱记4分。病人能说话,l但定向力差,l或有其他精神错乱的症状。
(3)呓语记3分。不能持续交谈,l只能乱说乱叫。
(4)只能发音记2分。病人只能发出声音,l但谁也听不懂。
(5)不能发音记1分。病人发不出声来,l即使对不良刺激也无声音发出。
3.睁眼:i确定使其睁眼的最小刺激。如果因物理因素(如包扎、i眼睑肿胀)不能睁眼时,l在昏迷记分表上记上“E”。
(1)自动睁眼记4分。
(2)说话引起睁眼,l或叫其名字引起睁眼记3分。
(3)疼痛刺激引起睁眼记2分。
(4)不睁眼记1分。
将上述3项检查的分数加在一起,l如果3项都能作,l其分数范围为3~15分。Teasdale和Jennett1974年制定的昏迷标准是:i①对吩咐无反应。②不能讲出令人理解的话。③不能睁眼。按此标准,l总分在7以下。如果总分在9以上,l就不能认为病人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