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严重程度的分类(一)

全国烧伤会议111970年

1.轻度烧伤:i总面积在10%以下的Ⅱ度烧伤。

2.中度烧伤:i总面积在11%~30%之间,l或Ⅲ度烧伤面积在9%以下。

3.重度烧伤:i总面积在31%~50%,l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0%~19%之间;或烧伤面积不足30%,l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i①全身情况较重或已有休克。②复合伤。③中、i重度吸人性损伤。

4.特重烧伤:i总面积在50%以上,l或Ⅲ度烧伤面积在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