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的感染:i包括外科切口感染和外科切口的深部组织感染。
(一)外科切口感染
标准一:i切口部位筋膜层以上组织有脓性分泌物,l不论有否实验室证据。
标准二:i从伤口分泌液中分离出病原体。
标准三:i由外科医生再次切开的伤口至少有下列症状或体征之一者:i疼痛、i压痛、i红肿或发热。
标准四:i由临床医生诊断为切口感染。
注:i病人切口部位的感染是发生在手术后30d以内,l感染涉及的组织有皮肤、i皮下组织,l或位于筋膜层以上的肌肉组织;切口的缝线针眼处发生很轻微的炎症和有少许分泌物不应列为感染。
(二)外科切口的深部组织感染
标准一:i从筋膜层以下组织中引流出脓性分泌物。
标准二:i伤口自然裂开或由外科医生打开,l同时至少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i发热(>38℃)、i局部疼痛或压痛。
标准三:i有脓肿或通过直接检查、i外科手术或组织病理学检查所证实的感染。
标准四:i由外科医生所证实的感染。
注:i病人的感染必须发声在手术后30d以内(无植入物)或1年以内(有植入物),l且感染必须与外科手术有关,l感染涉及的组织是在筋膜或筋膜层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