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血液感染

血液感染:i包括有实验室证实的血液感染和临床败血症。

  (一)有实验室证实的血液感染

1.标准一:i从血液一次或多次分离到病原体且该病原体与其他感染无关。

2.标准二:i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i发热(>38℃),l寒战或低血压[1岁或1岁以下的婴儿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i发热(>38℃)或低体温(<36℃)、i呼吸暂停、i心动徐缓]。

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i

(1)常见的皮肤正常菌群(如类白喉杆菌、i杆菌属、i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i微球菌和丙酸杆菌属)在不同时期采血有两次或多次培养阳性。

(2)从有静脉插管的病人中至少分离到一次上述常见的皮肤正常菌群,l且临床医生使用适当的抗菌治疗。

(3)血液中发现病原体的抗原物质,l如流感嗜血杆菌、i肺炎链球菌、i脑膜炎奈瑟菌或乙型链球菌等。

同时必须是下述症状、i体征及实验室阳性结果与其他部位的感染无关。

注:i由插管顶端的半定量培养所证实的化脓性静脉炎,l但末做血培养或培养阴性者应归于心血管系统的感染。

  (二)临床败血症

病人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又没有其他原因解释:i发热(>38℃)、i低血压[收缩压(<12kPa)(收缩压<90mmHg)]或少尿(<20ml/h)[1岁或1岁以下的婴儿有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又没有其他原因可以解释,l发热(>38℃)或低体温(<36℃),l呼吸暂停或心动徐缓]。

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i

(1)没有明显的其他部位的感染。

(2)临床医生进行了适当的抗菌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