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麻醉安全特别委员会1111992年6月13日
本标准由世界麻醉学会联合会通过。
围麻醉期管理与监测
围麻醉期管理(包括对麻醉设备和病人的监测)至关重要的原则是,l在整过手术期间始终有责任心强的麻醉医师在场。
(一)麻醉前处理
麻醉诱导前麻醉医师必须对病人做出全面估计,l并保证所需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建议建立这方面的核实制度。麻醉医师还应保证有助手在场,l这些助手必须是经过一定训练并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
(二)麻醉中监测
1.氧合:i
(1)供氧系统:i所有全麻病人必须供氧。麻醉医师应当确保供氧系统的完善。当使用N2O或其他辅助气体时,l必须验证吸入气中氧浓度,l至少在每次麻醉开始时要进行检测。最好能对每例麻醉的全过程进行吸入气氧浓度监测,l并配备低氧浓度报警、i供氧失灵报警和防止低氧混合气体的供给等装置。应当使用防止气源误接的系统。
(2)病人的氧合状况:i随时通过视觉检查监测组织氧合状况。除非使用可靠的监测仪,l要随时保证适当的照明和病人的显露。极力推荐使用高质量的氧合监测仪器,l如脉搏血氧仪。
2.气道与通气:i在一切可能情况下均应通过观察和听诊连续监测气道和通气情况。使用呼吸环路时,l应观察贮气囊的活动。极力推荐使用胸前、i气赞前或食管听诊器进行连续监测。最好通过连续测定和显示二氧化碳波形和浓度来证实气管导管的正确位置以及通气状况是否合适。在使用机构通气期间,l应使用“脱开报警”装置,l建议测定吸气和(或)呼气容量。
3.循环:i
(1)心率与心律:i可以通过触脉和(或)听心音连续监测循环。极力推荐使用血管容积描记器(单独或带脉搏血氧仪)或心电图连续监测和显示心率,l最好准备除颤器。
(2)组织灌注:i经常通过临床检查监测组织灌注情况。极力推荐使用血管容积描记器或二氧化碳测定仪连续监测。
(3)血压:i应定时测定,l至少每5分钟一次,l根据临床需要更频繁测定。在某些病例最好连续记录。
4.体温;在某些情况(如长时间麻醉、i复杂大手术或婴幼儿手术等)应定时测量体温。凡估计体温会发生变化或人为地改变体温的病例,l均应监测体温,l最好用电子测温计连续监测。
5.麻醉深度:i通过临床方法经常估计麻醉深度。建议连续测定N2O和挥发性麻醉药和吸气和呼气浓度。
6.神经肌肉传递功能:i在使用肌松药时建议采用周围神经刺激仪。
(三)麻醉后处理
1.设备与人员:i凡使用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药和(或)失去保护性反射的病人,l都应留在麻醉室或转送到专门的麻醉后恢复室。
2.监测:i采用相应方法观察和监测所有病人的神经系统功能、i生命体征和医疗情况,l特别是有关氧合、i通气和循环情况。除临床观察外,l最好采用麻醉期间所用的定量监测方法,l竭力推荐使用脉搏血氧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