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中医学会外科学会111987年6月11南通
此标准由。中华全国中医学会外科学会乳腺病组于1987年6月在江苏省南通市召开的“中华全国中医学会外科学会乳腺病专题组经验交流会”上经全体与会代表讨论、i修改而成。
诊断标准:i
1.临床上有乳腺肿块,l且多数伴有乳房疼痛等症状,l连续3个月不能自行缓解。
2.排除生理性乳房疼痛,l如经前乳房胀痛、i青春期乳痛及仅有乳痛而无肿块的乳痛症。
3.利用钼靶X线、i干板、iB超、i热图像等现代检测手段作为辅助诊断,l并排除乳腺癌、i乳腺纤维腺瘤等其他乳腺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