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火烫伤(三)

上海市卫生局112003年

水火烫伤是燃烧物及灼热的液体、i固体、i气体以及电流等直接作用于人体,l引起肌肤的烫伤或烧伤,l甚至火毒内攻脏腑。损伤的面积和程度与温度及作用时间有关。以伤处红肿灼痛、i起疱、i结焦痂,l伴发热烦躁、i口干尿黄,l甚至神昏等为主要表现。相当于“烧伤”。

  (一)诊断依据

1.有明确的沸水、i火陷等损伤史可查。

2.按三度四级分类法,l记录烧伤深度及百分比。

(1)Ⅰ度(红斑):i轻度红、i肿、i热、i痛,l感觉过敏,l不起水疱,l表皮干燥。

(2)Ⅱ度(水疱):i浅Ⅱ度:i剧痛,l感觉过敏,l温度增高,l有水疱,l基底潮湿,l呈均匀红色,l水疱明显;深Ⅱ度:i痛觉迟钝,l水疱或有或无,l揭去表皮,l基底干燥苍白,l有小出血点,l水肿明显。

(3)Ⅲ度(焦痂):i感觉消失,l无弹力,l坚硬如皮革样,l蜡自,l焦黄或炭化,l干燥后可见皮下筋脉阻塞如树枝状。

3.应根据病情做血常规、i血糖、i脓液培养细菌与药敏等检查。

  (二)证候分类

1.火盛伤阴:i高热,l烦躁,l口干便秘,l尿少而赤。舌质红而干,l舌苔黄腻或黄糙,l或舌光无苔,l脉洪大弦数或弦细而数。

2.火毒炽盛:i创面腐烂,l分泌物增多,l局部水肿,l寒战高热,l汗多,l口渴,l小便短赤。舌质红,l舌苔黄,l脉洪数。

火毒炽盛毒邪内攻,l有不同脏腑的兼证。

(1)火毒传心:i兼见烦躁不宁,l神昏,l谵语,l小便刺痛不爽。

(2)火毒传肺:i兼见气粗喘息,l咳嗽多痰,l甚者咯血。

(3)火毒传肝:i兼见痉挛抽搐或黄疸。

(4)火毒传脾:i兼见腹胀便秘或便溏而粘臭,l恶心呕吐,l不思饮食。

(5)火毒传肾:i兼见血尿,l尿少,l尿闭,l浮肿。

3.阴损及阳:i具有火盛伤阴见症外,l兼见精神委靡,l气促,l体温反低,l肢冷或震颤。舌淡嫩,l脉虚大无力,l重按无根,l或微细。

4.气血两虚:i后期热毒渐退,l而有神疲乏力,l食欲不振,l创面肉芽色淡不红,l新肉难长。舌淡嫩,l舌苔薄白,l脉虚数或迟缓。

5.阴伤胃败:i后期热毒减退,l口舌生糜,l暖气呃逆,l口干少津,l食欲日减,l或兼有腹胀便泄。舌光如镜,l质暗红而干,l脉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