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称为高危新生儿(high-risk1neonate)。高危因素包括母亲过去病史中、i本次妊娠或分娩中及新生儿初生时一切能危及新生儿生命的因素。
高危因素:i
(一)母亲病史
(1)过去妊娠及分娩史:i孕龄超过40岁或不足16岁,l高龄初产或多产妇(3产以上),l过去有流产、i早产,l低出生体重儿、i围生儿死亡及剖腹产史,l有过畸形儿、i血型不合和溶血性疾病或嗜好烟酒史。
(2)母亲有糖尿病、i高血压、i贫血及心、i肾疾患或女性内外生殖器畸形者。
(3)本次妊娠中有乙型溶血性链球菌、i结核或病毒感染史(风疹病毒、i巨细胞病毒及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等)。
(4)本次妊娠中有应用麻醉镇痛剂、i肾上腺皮质激素、i抗甲状腺或抗糖尿病等药物史,l或有接触大量放射线史。
(5)母亲有孕期手术史,l如阑尾炎、i胆囊炎、i盆腔肿瘤或严重意外。
(二)分娩及产科因素
(1)臀位或其他头盆不称、i胎位异常。
(2)剖宫产。
(3)早产、i过期产或多胎妊娠。
(4)羊水过多、i羊水过少或胎粪样羊水。
(5)脐带脱垂、i绕颈或打结。
(6)产程延长或羊膜早破超过24h。
(7)有胎心率或胎心图形变化以及胎儿头皮血pH降低等宫内窒息史。
(三)新生儿因素
(1)先天畸形,l如膈疝、i食管气管瘘、i心血管及消化道畸形。
(2)新生儿窒息(1min1Apgar评分≤4分,l5min≤7分者)。
(3)早产儿、i小于胎龄儿及巨大儿。
(4)呼吸窘迫综合征、i胎粪吸人或其他肺部疾患。
(5)高胆红素血症。
(6)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或惊厥。
(7)严重低血糖或低血钙。
(8)败血症或其他感染。
(9)产伤,l包括颅内出血及骨折。
(10)其他,l如出血危象及休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