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小儿心力衰竭专题座谈会
1985年4月11青岛
(一)具备以下4项考虑心力衰竭
1.呼吸急促11婴儿1>60次/分,l幼儿1>50次/分,l儿童1>40次/分。
2.心动过速11婴儿1>160次/分,l幼儿1>140次/分,l儿童1>120次/分。
3.心脏扩大(体检、iX线或超声心动图)。
4.烦躁、i哺喂困难、i体重增加、i尿少、i水肿、i多汗、i青紫、i呛咳、i阵发性呼吸困难(两项以上)。
(二)具备以上4项加以下1项或以上2项加以下2项即可确诊心力衰竭
1.肝脏肿大,l婴幼儿在肋下≥13cm,l儿童>1cm.进行性肝脏肿大或伴触痛者更有意义。
2.肺水肿。
3.奔马律。
(三)严重心力衰竭可出现周围循环衰竭
附:i小儿心力衰竭的分度
心力衰竭(心衰)确诊后,l根据心脏功能受损的程度可分为轻(工。)、i中(Ⅱ。)、i重(Ⅲ。)3度。
心衰Ⅰ°:i仅于重度活动后出现呼吸困难、i心率加快,l休息后消失。
心衰Ⅱ°:i轻度活动后即出现呼吸困难、i心率加快,l有时可见肝脏肿大,l水肿,l完全卧床休息后,l呼吸困难可好转。
心衰Ⅲ°:i完全休息时仍有呼吸困难、i肝脏肿大、i全身水肿,l需吸氧才能纠正组织缺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