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心脏病(二)

第三次全国高原医学学术讨论会111l995年9月

该次会议制定的小儿高原心脏病的诊断标准如下:i

1.发病一般在海拔3000m以上,l少数易感者亦可于海拔2500m左右发病。

2.父母系平原人移居高原后生育的子女,l小儿在平原出生后移居高原均易罹患,l少数世居高原儿童也可发病。

3.2岁以内小儿最为易感,l但其他年龄儿童亦可罹患,l发病多为亚急性(数周至数月)经过。

4.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i发绀及充血性心力衰竭。有显著的肺动脉高压及极度右心肥大征象(包括心电图、i超声心动图、i胸部X线摄片、i心导管等检查2项以上证实)。

5.排除渗出性心包炎、i心肌病、i先天性心脏病、i风湿性心脏病等。

6.转往海拔低处,l病情即有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