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心血管学组
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
1999年9月11昆明
(一)临床诊断依据
1.心功能不全、i心源性休克或心脑综合征。
2.心脏扩大(X线、i超声心动图检查具有表现之一)。
3.心电图改变11以R波为主的2个或2个以上主要导联(I、iⅢ、iaVF、iV5)的ST—T改变持续4天以上伴动态变化,l窦房传导阻滞、i房室传导阻滞,l完全性右或左束支阻滞,l成联律、i多形、i多源、i成对或并行性早搏,l非房室结及房室折返引起的异位性心动过速,l低电压(新生儿除外)及异常Q波。
4.CK—MB升高或心肌肌钙蛋白(cTnl或cTnT)阳性。
(二)病原学诊断依据
1.确诊指标11自患儿心内膜、i心肌、i心包(活检、i病理)或心包穿刺液检查,l发现以下之一者可确诊心肌炎由病毒引起。
(1)分离到病毒。
(2)用病毒核酸探针查到病毒核酸。
(3)特异性病毒抗体阳性。
2.参考依据11有以下之一者结合临床表现可考虑心肌炎系病毒引起。
(1)自患儿粪便、i咽拭子或血液中分离到病毒,l且恢复期血清同型抗体滴度较第一份血清升高或降低4倍以上。
(2)病程早期患儿血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
(3)用病毒核酸探针自患儿血中查到病毒核酸。
(三)确诊依据
1.具备临床诊断依据2项,l可临床诊断为心肌炎,l发病同时或发病前1—3周有病毒感染的证据支持诊断者。
2.同时具备病原学确诊依据之一,l可确诊为病毒性心肌炎,l具备病原学参考依据之一,l可临床诊断为病毒性心肌炎。
3.凡不具备确诊依据,l应给予必要的治疗或随诊。根据病情变化,l确诊或除外心肌炎。
4.应除外风湿性心肌炎、i中毒性心肌炎、i先天性心脏病、i结缔组织病以及代谢性疾病的心肌损害、i甲状腺功能亢进症、i原发性心肌病、i原发性心内膜弹力纤维增生症、i先天性房室传导阻滞、i心脏自主神经功能异常、iβ受体功能亢进及药物引起的心电图改变。
(四)分期
1.急性期11新发病,l症状及检查阳性发现明显且多变,l一般病程在半年以内。
2.迁延期11临床症状反复出现,l客观检查指标迁延不愈,l病程多在半年以上。
3.慢性期11进行性心脏增大,l反复心力衰竭或心律失常,l病情时轻时重,l病程在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