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幽门螺杆菌专题学术研讨会111997年4月
科研诊断标准:i
(1)细菌培养阳性者。
(2)细菌培养阴性,l但组织切片(或黏膜涂片)染色见大量典型形态细菌者。
(3)细菌培养阴性,l组织切片(或黏膜涂片)染色见到少量典型形态菌或大量不典型形态菌,l合并尿素呼气试验、i151N-尿素排出试验、i快速尿素酶试验、iPCR及血清学任何l项阳性者。
(4)呼气试验、i快速尿素酶试验、iPCR及血清学任何2项阳性者。
(5)原位鉴定技术任何1项阳性者,l需合并组织切片染色、i快速尿素酶试验、i血清学、iPCR任何l项阳性。
(6)所有检查应排除2周内服用抗Hp药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