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病
日本药物与肝研究会
1.在药品服用开始后(1—4周)*出现肝功能损害。
2.初发症状为发热、i皮疹、i皮肤瘙痒、i黄疸等(具备两项以上为阳性)。
3.末梢血象可见嗜酸粒细胞增加(60%以上)或白细胞增加。
4.药物敏感试验(淋巴细胞转化试验、i皮肤敏感试验)阳性。
5.偶然再用而引起肝功能损害的再现。
6.诊断判断
(1)确定诊断:i具备(1)+(4)或(1)+(5)。
(2)怀疑诊断:i具各(1)+(2)或(1)+(3)。
*出现肝功能损害的时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