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厚生省
诊断顺序及诊断标准
(一)营养不良状态(营养失调)的评定法
1.血总蛋白低于60g/L。
2.血胆固醇低于1200g/L。
具备以上两项时为营养不良状态。
(二)消化吸收障碍的评定
1.粪脂苏丹染色镜检阳性。
2.粪脂化学定量测定(Van1de1Kamer法)。
3.平衡试验标准试餐法测定。
4.其他消化吸收试验。
(1)葡萄糖耐量试验。
(2)右旋木糖吸收排泄试验。
(3)131I油酸试验。
(4)131I-三酰甘油试验。
(5)Schilling试验。
(三)小肠X线检查评定法
下列作力异常所见:i
1.肠腔扩大。
2.肠腔呈节段性。
3.分泌过多。
(1)腊肠样征。
(2)肠曲分节似雪片状分布。
4.黏膜皱襞增粗。
(四)小肠活检的评定法
异常所见:肠绒毛萎缩、i消失。
诊断判断
具备(一)及(二)中一项以上可诊断为吸收不良综合征,l(三)或(四)并非诊断必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