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诊断和治疗指南(草案):i诊断可分为有外科(开胸/胸腔镜)肺活检资料和无外科肺活检资料。
(一)有外科肺活检资料
1.肺组织病理学表现为普通间质性肺炎(UIP)特点。
2.除外其他已知病因所致的间质性肺疾病,l如药物、i环境因素和风湿性疾病等所致的肺纤维化。
3.肺功能异常,l表现为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和(或)气体交换障碍。
4.胸片和HRCT可见典型的异常影像.
(二)无外科肺活检资料(临床诊断)
缺乏肺活检资料原则上不能确诊IPF。但如患者免疫功能正常,l且符合以下所有的主要诊断条件和至少3/4的次要诊断条件,l可2临床诊断IPF。
1.主要诊断条件:i
(1)除外已知原因的弥漫性间质性肺疾病(ILD),l如某些药物毒性作用、i职业环境接触史和风湿性疾病等。
(2)肺功能表现异常,l包括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VC减少,l而FEV1/FVC正常或增加)和(或)气体交换障碍[静态/运动时P(A-a)O2增加或DLCO降低]。
(3)胸部HRCT表现为双肺网状改变;晚期出现蜂窝肺,l可伴有极少量磨玻璃影。
(4)经支气管肺活检(TBLB)或BALF检查不支持其他疾病的诊断。
2.次要诊断条件:i
(1)年龄>50岁。
(2)隐匿起病或无明确原因进行性呼吸困难。
(3)病程1≥3个月。
(4)双肺听诊可闻及吸气性Velcro音。
引自:i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l2002,l25(7):i387—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