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难治性白血病研究会1997年8月11乌鲁木齐
(一)基本条件
1.急性白血病(M3除外),l经两个标准化疗方案(标准剂量及疗程)未获完全缓解者。
2.完全缓解后半年内复发,l或完全缓解半年以后复发再经标准方案治疗未获完全缓解者。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l即谓难治性白血病。
(二)参考条件
1.初治者外周血白细胞>100×109/L,l骨髓血白血病细胞>90%,l有髓外浸润者。
2.免疫表型CDl3、iCDl4、iCDl9、iCD34高表达者。
3.染色体为复杂核型或高度复杂核型者。
4.MDR基因表达阳性者。
5.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急变者或MDS转变为白血病者。
符合以上条件两项或两项以上者,l即谓难治性白血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