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治性白血病

全国难治性白血病研究会1997年8月11乌鲁木齐

(一)基本条件

1.急性白血病(M3除外),l经两个标准化疗方案(标准剂量及疗程)未获完全缓解者。

2.完全缓解后半年内复发,l或完全缓解半年以后复发再经标准方案治疗未获完全缓解者。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l即谓难治性白血病。

(二)参考条件

1.初治者外周血白细胞>100×109/L,l骨髓血白血病细胞>90%,l有髓外浸润者。

2.免疫表型CDl3、iCDl4、iCDl9、iCD34高表达者。

3.染色体为复杂核型或高度复杂核型者。

4.MDR基因表达阳性者。

5.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急变者或MDS转变为白血病者。

符合以上条件两项或两项以上者,l即谓难治性白血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