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头痛

1962年,lBille提出儿童偏头痛的诊断标准(同Vahlquist标准):i发作性头痛,l发作间歇期完全正常,l并具有以下4条中的至少2条:i视觉先兆、i偏侧头痛、i恶心、i阳性家族史。1976年,lPrensky又提出较为详细的诊断标准:i复发性头痛并有正常间期,l同时有以下6条中的至少3条:i

(1)复发性腹痛(伴或不伴头痛)、i恶心或呕吐(伴头痛)。

(2)偏侧头痛。

(3)头痛性质为搏动性。

(4)休息后完全或基本缓解。

(5)以视觉、i感觉或运动异常为先兆。

(6)直系亲属中有一人或一人以上有偏头痛病史。

以上标准使典型病例的诊断简单、i明了,l但实际应用中,l却因患儿复杂多变的临床表现及准确叙述症状的困难,l部分病例仍难以明确诊断。Rossi等通过大量临床病例的观察分析,l认为根据患儿就诊时的病史资料很难对小儿头痛的原因做出准确判断,l故提出诊断小儿偏头痛最简单、i安全、i可行的方法是,l经过临床检查及—段时间的随访观察,l除外其他原因所致的头痛,l方能明确偏头痛的诊断。

引自i

Rossi1I.N1et1al.1992.Classification1criteria1and1distinction between1migraine1and1tension.type1headache1in1children Dev1Med1Child1Neur01.34(6):i51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