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癫痫和癫痫综合征分类(二)

1989年

其要点如下;

(一)与部位有关的(局灶性、i限局性、i部分性)癫痫和癫痫综合征

1.原发性(发病与年龄有关)

(1)良性儿童中央区-颞叶棘波癫痫。

(2)儿童枕部放电灶癫痫。

(3)原发性阅读癫痫。

2.症状性11包括:i

(1)儿童慢性进行性部分性癫痫连续发作(Kojewnikow综合征)。

(2)由特殊原因引起的(诱发性包括反射性癫痫等)综合征。除了上述少见情况外,l还有颞叶癫痫。额叶、i顶叶、i枕叶癫痫等。

3.隐原性。

(二)全身性癫痫和综合征

1.原发性(按发病年龄早晚次序列举)

(1)良性家族性新生儿惊厥。

(2)良性新生儿惊厥。

(3)婴儿期良性肌阵挛癫痫。

(4)儿童频发失神癫痢。

(5)少年失神癫痫。

(6)少年期肌阵挛癫痫(前冲性小发作)。

(7)觉醒期大发作癫痫。

(8)其他上述未提及的全身性原发性癫痫。

(9)特定因素诱发性癫痫。

2;隐原性或症状性(按年龄次序)

(1)West综合征(婴儿痉挛性)。

(2)Lennox-Gastaut综合征。

(3)肌阵挛失动性发作癫痫。

(4)肌阵挛性失神癫痫。

3.症状性

(1)由非特异性病因引起。

1)早年肌阵挛性脑病。

2)早年婴儿癫痫性脑病伴抑制性放电。

3)其他症状性全身性癫痫。

(2)特异性综合征,l这里所指的是包括许多可以引起癫痫发作的疾病状态,l这个项目中包括以癫痫为首发症状或主要症状的疾病。

(三)不能确定为局灶性还是全身性的癫痫和癫痫综合征

1.既有局灶性还有全身性的发作

(1)新生儿发作。

(2)婴儿期严重肌阵挛癫痫。

(3)慢波睡眠相持续棘-慢波癫痫。

(4)获得性癫痫性失语(Landau-Kleffner综合征)。

(5)其他。

2.没有肯定的全身性或者局灶性特征的癫痫。所有临床上和脑电图上不能明显分出为全身性或局灶性的全身性强直.阵挛性发作诸如许多睡眠大发作(GTCS)的病人被认为属于这一类的癫痫。

(四)特殊综合征

与某些情况有关的发作:i

(1)发热惊厥。

(2)孤立、i单次的发作或单次癫痫持续状态。

(3)仅在由于急性的因素如酒精、i药物、i子痫、i非酮性高血糖等引起的代谢性或中毒性事件所产生的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