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十二)

日本大阪大学附属医院脑死亡研究委员会

1974年,l日本脑波学会制定了脑死亡诊断标准,l然而由于此标准仅限于由脑部原因引起病例,l现已不适用。

大阪大学附属医院脑死亡研究委员会最近公布了自己的诊断标准,l这个新标准对于原定标准的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新标准将急性脑外伤、i脑肿瘤等脑自身病变划为A组;将药物中毒、i全身性感染等脑外原因间接引起的脑病变划为B组。在诊断脑死亡时,l按照A、iB组各自的诊断项目检查,l并登记在专用表格上。具体检查程序为,lA组:i①自主呼吸停止;②瞳孔放大;③通过眼、i耳反应等4种检查,l确定脑干反射消失。此3项是A组确诊的必备条件,l以后如出现血压急骤降低6h后复查①、i②、i③项,l如无变化,l即可诊断为脑死亡。在未出现血压急骤降低时,l如通过声音刺激或脑血管造影确定脑干机能已消失者,l6h后复查①、i②、i③项,l如无变化,l即可诊断为脑死亡。B组:i在上述基本3项上增加脑电图脑波平坦,l声音刺激脑干机能消失两项。这5项是B组确诊的必备条件。24h后复查①、i②、i③、i④、i⑤项,l如无变化即可诊断为脑死亡。

总之,lA、iB组均将脑和脑干两方面机能消失诊断为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