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二)

GB115983~1995

诊断标准

1.临床症状

(1)全身皮肤出现红色斑丘疹。

(2)发热(38℃或更高)。

(3)咳嗽或上呼吸道卡他症状,l或结合膜炎。

(4)起病早期(一般于病程第2~3天)在口腔颊黏膜见到麻疹黏膜斑(Koplik斑)。

(5)皮肤红色斑丘疹由耳后开始向全身扩展,l持续3天以上呈典型经过。

2.流行病学史11与确诊麻疹的病人有接触史:i潜伏期6~18天。

3.实验室诊断

(1)1个月内未接种过麻疹减毒活疫苗而在血清中查到麻疹IgM抗体。

(2)恢复期病人血清中麻疹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或4倍以上升高,l或急性期抗体阴性而恢复期抗体阳转。

(3)从鼻咽部分泌物或血液中分离到麻疹病毒,l或检测到麻疹病毒核酸。

4.病例分类

(1)疑似病例

具备1(1)加1(2)条者,l或同时伴有1(3)条者。

(2)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加1(4)条或1(5)条或2条。

(3)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加3的(1)条或(2)条或(3)条。

具有任何一项临床症状加3的(1)条或(2)条或(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