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一)

GB1117014-1997

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史11有被犬、i猫或其他宿主动物舔、i咬史。

2.临床症状

(1)愈合的咬伤伤口或周围感觉异常、i麻木发痒、i刺痛或蚁走感,l出现兴奋、i烦躁、i恐惧,l对外界刺激如风、i水、i光、i声等异常敏感。

(2)“恐水”症状,l伴交感神经兴奋性亢进(流涎、i多汗、i心律快、i血压增高),l继而肌肉瘫痪或脑神经瘫痪(失音、i失语、i心律不齐)。

3.实验室检查

(1)免疫荧光抗体法检测抗原:i发病第1周内取唾液、i鼻咽洗液、i角膜印片、i皮肤切片,l用荧光抗体染色,l狂犬病病毒抗原阳性。

(2)存活1周以上者做血清中和试验或补体结合试验检测抗体、i效价上升者。若曾接种过疫苗,l中和抗体效价需超过1:i5000。

(3)死后脑组织标本分离病毒阳性或印片荧光抗体染色阴性或脑组织内检到内基小体。

4.病例分类

(1)临床诊断病例:i具备1加2(1)或2(2)。

(2)确诊病例:i具备4(1)加13的任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