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11987年2月4日(87)卫防字4号文颁发
(一)诊断依据
目前,l特异性血清学诊断方法在基层单位虽已逐渐推广,l尚不能广泛普遍应用,l本病的诊断仍需以流行病学资料、i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为主要依据。
1.临床诊断依据
(1)流行病学资料:i在发病季节,l于发病前两个月内曾到过疫区,l或有与鼠类直接和间接接触,l食用鼠类污染的食物或有接触带病毒的实验动物史。
(2)症状:i起病急。有发热、i头痛、i腰痛、i眼眶痛(即三痛)、i恶心、i呕吐、i腹痛、i腹泻等症状。常依次出现低血压、i少尿及多尿现象。
(3)体征:i面、i颈、i上胸潮红(即三红),l重者似酒醉貌。眼结合膜和咽部充血,l软腭、i腋下、i前胸等部位可见出血点(点状、i条索状、i集簇状),l并可伴有眼结合膜水肿及眼睑、i面部浮肿。肾区有叩击痛。
(4)实验室检查:i
1)早期尿中出现蛋白,l且迅速增多,l有红细胞、i管型或膜状物。
2)血象:i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偏低,l随着病程进展逐渐增高,l淋巴细胞增多,l并出现异型淋巴细胞,l血小板数下降。
3)血生化检查;血尿素氮(BUN)或非蛋白氮(NPN)升高。
(5)病程经过:i病程中有发热,l低血压、i少尿、i多尿及恢复期五期经过。不典型病例或经早期合理治疗,l可不出现低血压或少尿期。
2.确诊依据11经血或尿特异性抗原检测阳性,l血清特异性IgM抗体阳性或双份血清特异性IgG抗体4倍增高者(间隔一周)。
(二)早期诊断
在流行地区,l流行季节如有原因不明的急性发热病人,l应首先考虑本病可能。应仔细观察以下临床表现,l并按疑似出血热处理。
(1)发热伴有头痛、i腰痛、i眼眶痛、i全身痛及消化道症状。
(2)体检时应特别注意球结膜、i面、i颈及上胸部充血,l皮肤、i腋下出血点,l咽部及软腭充血、i瘀点和肾区叩痛。
(3)发热病人如早期出现尿蛋白阳性(偶有尿蛋白阴性者),l且迅速增加者。
(4)血象检查有血小板减少及出现异型淋巴细胞,l对本病诊断有帮助。
(5)有条件单位可早期作血液和尿液白细胞内病毒抗原检测,l并检测血清特异性IgM和IgG抗体。
(三)临床分型
根据病情轻重。对确诊病例可区分为5型:i
1.轻型
(1)体温在39℃以下,l中毒症状轻。
(2)血压基本在正常范围。
(3)除皮肤与(或)黏膜有出血点外,l无其他出血现象。
(4)肾脏损害轻微,l尿蛋白+~++,l没有明显少尿期。
2.中型
(1)体温39~40℃,l全身中毒症状较重,l有明显的球结膜水肿。
(2)病程中收缩压低于90mmHg,l或脉压小于26mmHg。
(3)皮肤、i黏膜及其他部位有明显的出血现象。
(4)肾脏损害明显,l尿蛋白可达“+++”,l有明显的少尿期。
3.重型
(1)体温≥40℃。全身中毒症状及渗出现象严重,l或出现中毒性精神症状者。
(2)病程中收缩压低于70mmHg,l或脉压低于20mmHg,l并呈现临床休克过程者。
(3)出血现象较重,l如皮肤淤斑,l腔道出血。
(4)肾脏损害严重,l少尿持续在5天以内,l或尿闭2天以内者。
注:i以上(1)、i(2)、i(3)型。各具备2项或2项以上者方可诊断。
4.危重型11在重型基础上出现以下任何严重症候群者。
(1)难治性休克。
(2)出血现象严重,l有重要脏器出血。
(3)肾脏损害极为严重,l少尿超过5天以上,l或尿闭2天以上;或尿素氮超过120mg/dl以上。
(4)心力衰竭,l肺水肿。
(5)中枢神经系统合并症,l如脑水肿、i脑出血、i脑疝形成者。
(6)严重继发感染。
(7)其他严重合并症。
5.非典型
(1)发热在38℃以下,l没有中毒症状。
(2)皮肤或黏膜可有散在出血点。
(3)尿常规检查阴性,l或尿蛋白(±)。
(4)血或尿特异性抗原、i抗体检测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