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泌尿系统感染(一)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12001年1月3日

1.临床诊断11患者出现尿频、i尿急、i尿痛等尿路刺激症状,l或有下腹触痛、i肾区叩痛,l伴或不伴发热,l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1)尿检白细胞男性≥5个/高倍视野,l女性lO个/高倍视野,l插导尿管患者应结合尿培养。

(2)临床已诊断为泌尿道感染,l或抗菌治疗有效而认定的泌尿道感染。

2.病原学诊断11临床诊断基础上,l符合下述四条之一即可诊断。

(1)清洁中段尿或导尿留取尿液(非留置导尿)培养革兰阳性球菌菌数≥104CFU/ml、i革兰阴性杆菌菌数≥105CFU/ml。

(2)耻骨联合上膀胱穿刺留取尿液培养细菌菌数≥103CFU/ml。

(3)新鲜尿液标本经离心应用相差显微镜检查(1×400),l在30个视野中有半数视野见到细菌。

(4)无症状性菌尿症:i患者虽然无症状,l但在近期(通常为1周)有内镜检查或留置导尿史,l尿液培养革兰阳性球菌浓度≥104CFU/ml。革兰阴性杆菌浓度≥105CFU/ml,l应视为泌尿系统感染。

3.说明

(1)非导尿或穿刺尿液标本细菌培养结果为两种或两种以上细菌,l需考虑污染可能,l建议重新留取标本送检。

(2)尿液标本应及时接种。若尿液标本在室温下放置超过2h,l即使其接种培养结果细菌菌数≥104或105CFU/ml,l亦不应作为诊断依据,l应予重新留取标本送检。

(3)影像学、i手术、i组织病理或其他方法证实的、i可定位的泌尿系统(如肾、i肾周围组织、i输尿管、i膀胱、i尿道)感染,l报告时应分别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