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妇产前评分(表1-6)
进行围生期评分的目的是初筛产前检查中的高危妊娠并对其动态监护。评分的时间定在初诊时、i妊娠28~37周、i妊娠38周至临产入院时各1次,l整个孕期评分3~4次,l可根据病情变化酌情增加。目前多数医院有自行设计的评分法,l总原则相同。每次均按围生期高危妊娠评分表对固定因素(即整个孕期永存因素)和动态因素(可变因素)的严重程度分别评为5分或10分(见下表),l然后将各因素记分相加得总分(见下表),l总分≥10分者为高危,l同时还要考虑有关社会因素,l如交通、i经济、i文化、i医疗卫生设施等。对高危孕妇应专册登记,l围生期保健卡上做特殊标记,l重点监护,l病情复杂而严重者应尽早转高危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