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PIH)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起草委员会

1999年10月

定义:i妊娠20周后,l孕妇发生高血压、i蛋白尿及水肿称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1)高血压:i血压升高达≥140/90mmHg,l或血压较孕前或孕早期血压升高≥25/15mmHg,l至少2次,l间隔6小时。

(2)蛋白尿:i单次尿蛋白检查≥30mg,l至少2次,l间隔6小时,l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O.3g。

(3)水肿:i体重增加>0.5kg/周为隐性水肿.按水肿的严重程度可分为(+):i局限踝部及小腿;(++):i水肿延及大腿;(+++):i水肿延及会阴部及腹部。

(4)妊娠高血压:i仅有高血压,l伴或不伴有水肿,l不伴有蛋白尿。

(5)先兆子痫是多系统受累的情况,l主要的母体异常发生于肾、i肝、i脑及凝血系统,l由于胎盘血流减少可引起胎儿生长迟缓或胎死宫内。

(6)轻度先兆子痫:i有高血压并伴有蛋白尿的存在。

(7)重度先兆子痫:i血压≥160/110mmHg①;蛋白质≥3g/24h,l视物不清,l恶心,l呕吐,l右上腹疼痛;眼底不仅有痉挛还有渗出,l或出血;肝,l肾功能异常,l或有凝血机制的异常;或有心衰或(及)肺水肿的存在。

(8)子痫;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孕产妇发生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