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除“妊娠中毒症”这一病名,l国外倡议已久,l主要由于在本症中未发现毒素,l故“中毒”之称名不副实。1970年,lFIGO(国际妇产科联合会)改订了“妊娠中毒症”的病名,l用语、i定义及分类,l并提出有关解说。之后不少国家,l如美、i日、i英等妇产科组织、i科研机构及学者提出各自改订建议。20世纪70年代国外妇产科论著多以各种病名代替“妊娠中毒症”旧称。
目前,l见于文献报道取代“妊娠中毒症”病名的,l有EPH-gestosis(水肿、i蛋白尿、i高血压妊娠病)、iEPH-syndrome(水肿、i蛋白尿、i高血压综合症)及EPH-syndrome1in1pregnancy(妊娠水肿、i蛋白尿、i高血压综合症),l其中EPH分别喂本病3个基本征象英文名词的缩写,l即E喂edema(水肿)、iP为proteinuria(蛋白尿)、iH为hypertensioa(高血压)。此外,l尚有hypertensive1disorders1of1(in)pregnanxy(妊娠高血压病变)、ihypertensive1states1of1pregnancy(妊娠高血压状态)、ihypertensive1disseases1of1pregnancy(妊娠高血压病)、ipregnancyinduced1hypertension(妊娠引起的高血压)等。而有的文献则直接改称为1preeclampsia1and1eclampsia(子痫前期与子痫),l或preeclampsia-eclampsia1syndrome(子痫前期-子痫综合症)。
国内对于本症的最早译名为妊娠毒血症(译自英美学派toxcmia一词),l后改为妊娠中毒症(译自欧洲学派toxicosis一词)。日本近年来仍沿用旧称。《中华妇产科杂志》1963年第1期,l曾对本症的诊断标准及分类有所论述,l亦涉及病名,l但未引起重视。主要鉴于本症之病因未定,l无所依据。现更改名称已成发展趋势,l而且本症的基本征象一直明确,l诊断标准亦已肯定。因此,l即以基本特征为病名,l如肌强直综合征、i倾倒综合征、i闭经一泌乳综合征、i多囊卵巢综合征。11目前本症的病因虽尚未定,l但其病理生理学变化已明确,l是以血管病变为基础的,l则拟称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避免妊娠水肿、i蛋白尿、i高血压综合征一词之冗长),l颇适合临床实用。当然更恰当的病名有待于病因的研究及国际、i国内的公议。如新近Marti从免疫学研究提出本症病因的新概念,l介绍以immunogestosis(免疫妊娠病)为病名。兹将所拟病名提出进一步商榷。
本症的病名在以往虽不恰当,l但其基本定义则较明确,l即孕妇在妊娠24周后发生水肿、i高血压及(或)蛋白尿,l病情严重时出现头痛、i眼花、i胸闷萇至抽搐。其中关于主要征象发生的时间,l过去定在妊娠24周后,l故有晓期妊娠中毒症之称。近年则认为本症可发生于妊娠第20周后,l且较早发生于葡萄胎,l故值得重视。在诊断上更需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