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M的诊断方法和标准目前尚未统一。总的来说,lGDM的诊断方法分为一步法和两步法。目前临床常用的诊断标准主要有WHO(1999年,l表2-3)、iADA(2001年,l表2-3)、i美国国家糖尿病数据组(NDDG,l表2-3)等标准。
1.诊断方法11一步法为孕24~28周直接口服75g或100g无水葡萄糖,l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两步法为孕24~28周先行50g葡萄糖负荷试验(GCT,l随机进行。不必空腹)筛查,llh血糖>7.8mmol/L则行100g或75g1OGTT以确诊GDM。
具有GDM高危因素的孕妇(如糖尿病家族史、i高龄、i肥胖及曾有GDM史等)应在妊娠初期即进行筛查,l对其中筛查结果阴性者需在24~28周重新进行检查。有学者提出相当数量的GDM者50gGCT筛查结果在7.2~7.8mmol/L,l故建议初筛的界值可降为lh血糖>7.2mmol/L。有鉴于此,l2004年。ADA在GDM临床实践建议中指出50g1GCT筛查时,l若以1h血糖>7.8mm01/L为标准,l只能发现约80%的GDM患者,l1h血糖>7.2mmol/I.,l则可发现90%GDM者。目前除欧洲部分国家采取一步法外,l大多数地区均采用两步法诊断GDM。另外,l也有学者认为,l50g1GCT随机筛查如选择在餐后2h内进行,l可能对筛查结果产生影响。
2.诊断标准(见下表)

目前临床上广泛应用的两步法诊断GDM多采用NDDG诊断标准,l而一步法多采取WHO诊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