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症状标准
(1)躁狂型:i情绪高涨,l不稳定,l具有下述4~5项表现:i①言语明显增多;②意念飘忽或思维奔逸;③注意力不集中,l随境转移;④自负,l自我评价过高;⑤自我感觉良好;⑥对睡眠需要减少;⑦活动增多;⑧轻率、i任性,l不顾后果。
(2)抑郁型;心境抑郁,l具有下述4项或以上表现:i①对日常生活丧失兴趣;②精力明显减弱;③反复出现自杀念头或有自杀企图或行为;④自责、i内疚;⑤思考能力及注意力下降;⑥精神运动迟缓或激越;⑦睡眠障碍;⑧食欲不振,l体重减轻。
2.病情程度的标准11至少达到下述1项:i①无法进行有效交谈;②社会能力明显受损;③需立即治疗或住院;④具有精神病性症状。
3.病程标准11首次发作病程需≥2周(症状严重需住院或疾病复发者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