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固性牙周炎

美国牙周病学会112000年1月

1.定义11顽固性牙周炎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l而是指一些破坏性牙周病在进行了完善的治疗和患者良好的自我维护后,l在纵向监测中仍然有一个或多个位点发生新的附着丧失。这类疾病可见于常规治疗未能清除微生物储库的情况,l或由条件致病菌引起的急症或重叠感染,l也可因某些未知因素影响了宿主对牙周常规治疗的反应而发生。这种常规治疗通常包括如下的大部分内容:i

(1)患者个人口腔卫生的教育和训练,l卫生行为的改正。

(2)彻底地刮治和根面平整以清除菌斑及牙石,l并消除可能作为微生物感染储库的根面解剖特点。

(3)局部和(或)全身应用抗菌剂。

(4)消除或改正不良修复体及其他影响患者口腔卫生维护或易造成菌斑滞留的局部因素。

(5)手术治疗。

(6)拔除重度牙周破坏的牙齿。

(7)抬治疗。

(8)牙周维护和再评价。

“顽固性”一词可用于对治疗反应不佳的各类破坏性牙周疾病,l例如顽固性慢性牙周炎和顽固性的侵袭性牙周炎(refractory1aggressive1periodontitis)。

2.临床特点11顽固性牙周炎的基本特点是经过反复的牙周常规治疗以期控制感染,l但仍有新的临床附着丧失发生。此诊断只应用于遵从指导、i口腔卫生维护较满意且能严格遵守维护期复查的患者,l通常在积极的常规治疗结束后,l才做出顽固性牙周炎的诊断。

该诊断不适用于下述患者:i

(1)常规治疗不完善或不足。

(2)患有明确的可增加患者对牙周感染易感性的全身性疾病,l如糖尿病、i免疫抑制性疾病、i某些血液病以及妊娠状态。

(3)发生快速附着丧失的部位局限并与根折、i逆行性牙髓炎、i异物嵌塞或各种牙根异常等因素有关者。

(4)经多年成功的牙周维护治疗后,l牙周炎复发并进展。

引自:i

J1Periodontol.2000,l71:i85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