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162-200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急性放射性口腔炎(Acute1radiation1oral1mucositis)11指口腔黏膜受到电离辐射(X、iγ、i中子及电子束辐射等)超过该器官阈剂量6个月内引起的急性口腔黏膜反应。
2.慢性放射性口腔炎(Chronic1radiation1oral1mucositis)11由急性放射性口腔炎迁延而来或受照6个月以后引起黏膜溃疡、i坏死、i黏膜下的软组织和骨显露。
诊断原则:i
放射性口腔炎必须根据受照史、i受照剂量(有个人剂量档案)、i临床表现等进行综合分析,l排除其他因索方能做出诊断。
诊断标准及分度标准
1.急性放射性口腔炎
(1)受照剂量:i头颈部受分次照射吸收剂量20~30Gy。
(2)临床表现:i照射中或照射后6个月内,l出现黏膜充血、i水肿、i片状黏膜炎、i炎性或血性分泌物、i溃疡、i伴疼痛等症状,l病变累及咽喉时可引起呼吸困难和进食障碍,l合并霉菌感染时,l脓性分泌物增多。
(3)分度标准(见下表)。
2.慢性放射性口腔炎
(1)受照剂量:i头颈部受分次照射或一次照射累积吸收剂量50~60Gy以上。
(2)临床表现:i由急性放射性口腔炎迁延而来或照射6个月后所出现口腔黏膜萎缩、i深浅不等的溃疡、i黏膜下软组织和骨显露。溃疡不易愈合,l病情常反复发作,l受照部位坏死组织脱落后可形成明显的组织缺损面,l肉芽组织苍白,l脓性分泌物多,l病程长,l伴剧痛和全身症状。
(3)分度标准(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