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格伦综合征(SS)(二)

哥本哈根的SS诊断标准及分型:i

1.干燥性角结膜炎的诊断11以下3项中同时有2或3项异常者即可诊断:i①施墨试验≤10mm/5min;②泪膜破裂时间(tear1film1break-up1time)≤110s;③1%盂加拉玫瑰红染色阳性(1%rosc-bengal1staining)。

2.口腔干燥症(xerostomia)的诊断11以下3项中同时有2项或3项异常者即可诊断。①非刺激性总唾液流率≤1.5ml/15min;②涎腺核素扫描摄取功能或自动分泌或柠檬酸刺激分泌减低;③下唇活检,l局灶性涎腺炎,l淋巴浸润灶>1(Greenspan范围内,l每4mm2有1个以上淋巴浸润灶,l每个浸润灶最少50个淋巴细胞)。

3.SS的分型11①原发SS(primary1SS);同时有干燥性角结膜炎及口腔干燥症,l不伴另外慢性炎性结缔组织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RA)、i系统性红斑狼疮(SLE);②继发性SS(secondary1SS);患者有其他的慢性炎性结缔组织病,l同时有干燥性角结膜炎和(或)口腔干燥者;③如果只有干燥性角结膜炎无口腔干燥症或只有口腔干燥症无干燥性角结膜炎,l则只诊断为可能SS或初期SS(incipient1SS)。

引自:

Manthorpe1R,lOxholm1P,lPrause1J1U,let1a1.The1copenhagen1criteria1for1Sjogren’s1syn-drome.Scand1J1Rheumatology,l1986,l(Suppl)61:i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