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斜视

1.临床表现

(1)眼位:i眼球内斜视或外斜视。

(2)第一斜视角与第二斜视角相等。

(3)屈光不正。

(4)眼球无运动障碍。

2.诊断标准

(1)眼球运动无障碍。

(2)在任何注视方向上斜视角无变化。

(3)左、i右跟分别注视时斜视角相等或相差≤5°(8.5),l但应注意,l旁中心注视者在双眼分别注视时的斜视角不相等。

(4)向上、i下方注视时的斜视角相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