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表现
(1)视力低下,l远、i近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低于0.8。
(2)拥挤现象:i对单个视标的识别能力比对同样大小在排列成行的识别能力要高得多。
(3)对比敏感性功能(CSF)降低。
(4)电生理检查:iERGb波振幅降低。VEP潜伏期延长。
(5)眼底及注视性质:i眼底检查无引起视力低下的眼底疾病,l如眼底正常则诊断发育性弱视很可能是正确的。查弱视者不同的注视性质是中心注视琦中心注视、i黄斑注视或周边注视。这对估计预后及指导治疗有着重要的临床意义。
2.诊断标准
(1)轻度弱视:i矫正视力为0.8~0.6。
(2)中度弱视:i矫正视力为0.5~O.2。
(3)重度弱视:i矫正视力为≤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