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辐射性晶体损伤

临床所见

1.慢性辐射性(人眼)晶体变化,l从形态上可分为4种

(1)小泡:i直径<O.1mm、i圆、i透明、i饱满。

(2)尘雾状浑浊:i或称云雾状及微尘状浑浊。

(3)点状或小片状浑浊:i呈灰白色或微带蜡黄。

这3种变化在各种原因的晶体浑浊中均可发现,l生理状态下的晶体中也同样可以发现,l而且检查越仔细,l检查工具越精良,l发现率越高。因此,l晶体的这些变化,l不论数量多少,l并不能单纯以此作为辐射性变化的依据。

(4)云状浓密圆盘形浑浊:i此为复层中空盘状浑浊,l即圆盘状浑浊呈前后两层状。正前后观呈圆盘形,l直径约2~3mm,l周边不整齐。圆盘中央浑浊稍轻,l呈尘雾状,l其间散在点片状浑浊,l间或混有小泡,l周边浑浊稍浓。切而观呈稍厚片状,l曲度约与后囊一致。此厚片距后囊甚近而与枝后丽相距较远,l且与后囊驶核后面各有一较透明区。此两层干盘周互相融合,l形成特洋边。

2.特定部位11上述4种变化只有发生在晶体的一定部位时,l才能作为慢性辐射性晶体变化的具体依据,l这一部位是晶体后极附近后囊下皮质中小圆盘状区域。这一区域的直径在l~3mm范围以内,l与后囊之间有一较为透明的皮质薄层,l与晶体核后面之间有一较为透明的较厚的晶体皮质层,l这一区域可称之为“慢性辐射性晶体损伤临床表现区”(以下简称“表现区”)。

3.慢性辐射性晶体损伤所致的各种变化一旦发生,l即不会自然消退。

分期及诊断标准

根据“表现区”内浑浊的各种不同情况,l拟定慢性辐射性品体损伤的分期诊断标准如下:i

1.第一期

(1)有慢性辐射史。

(2)晶体“表现区”内出现小泡或尘雾状或点片状浑浊,l晶体其他部位无此种变化,l或“表现区”内变化远较其他部位变化明显。

(3)对视力无影响。

2.第二期

(1)有慢性辐射史。

(2)晶体“表现区”内小泡,l尘雾状、i点片状浑浊互相混合存在,l且约成圆盘状。

(3)很少影响视力。

3.第三期[辐射(放射)性白内障]

(1)有慢性辐射史。

(2)此期义分为早、i中、i晚3期,l即分别为1987年12月国家颁发的“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中,l“晶体改变及分期标准”的Ⅱ、iⅢ及Ⅳ期。

(3)有不同程度的视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