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cher等将其分为以下四类:i
(1)Sjogren综合征。
(2)结膜瘢痕综合征:i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i沙眼、i眼瘢痕性类天疱疮、i药物源性假性类天疱疮、i化学性烧伤、i移植物抗宿主疾病等。
(3)特殊的干眼综合征;包括泪腺炎、i先天性泪液缺乏、iRiley-Day综合征、i胆碱能受体阻滞、i慢性结膜炎、iAIDS相关性KCS、i老年性泪腺萎缩等。
(4)不典型干眼综合征:i包括三叉神经麻痹、i面神经麻痹、i暴露性角膜炎、i维生素A缺乏、i角膜浅凹形成、i环境因索等。除此之外,lMoss等研究发现年龄、i性别、i关节炎史、i吸烟状况、i咖啡因消耗、i甲状腺疾病、i痛风史、i总胆固醇与高密度脂蛋白比、i糖尿病史及复合维生索使用等均为干眼的危险因素。
目前常用的分类方法是1995年美国国立跟科研究所所制定的干眼分类法,l即将干眼分为泪液不足型及蒸发过强型干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