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科学分会
2005年5月11山东济南
1.面神经功能分级(见下表)
2.并发症11包括连带运动、i半面痉挛、i面肌挛缩、i鳄鱼泪综合征,l耳鸣(镫骨肌收缩)。
3.评价方法11在诊断后说明面神经功能级别,l如:i“右侧周围性面神经麻痹:i面神经功能某级”等等;如有并发症,l则在级别后说明,l如“右侧周围性面神经麻痹:i面神经功能某级,l伴有某并发症”等等。并发症如是连带运动,l应说明其类型,l如“促额连带闭眼”等等
4.量化方法11[患侧口角最大移动距离+眼眉最大上抬距离(mm)]÷[健侧口角最大移动距离+眼眉最大上抬距离(mm)]×100%
关于面神经功能评价标准(草案)的注解
1.评价内容11面神经功能在面部的反映包括“静态的面容对称性、i动态的自主活动、i面神经麻痹的并发症”。对面神经功能的评价应包括该三个方面。
2.动态观察内容定为“抬眉、i闭眼、i口角运动”。理由是:i①观察内容设置过多会增加复杂性,l易混淆,l不利于区别各级别之间的差别。②此三个部位的活动度明显,l对面容的影响大,l而且可反映面神经两大主干(颞面干、i颈面干)的功能。
3.闭眼能力的判断和解释11①自然闭眼:i闭眼时不伴有其他区面肌运动,l即轻闭眼。②用力闭眼:i闭眼时伴有皱眉运动。③使劲闭眼:i闭眼时伴有皱眉和口角上移运动。
4.正常和完全麻痹外,l其他4种程度的面神经麻痹均可伴有、i也可不伴有不同程度的并发症,l故未将并发症列入分级的特征描述当中,l而是附加说明。
5.附加量化方法的目的是便于与其他评分方法比较,l也有益于区分细微的功能差别。该草案的量化评价方法的连续性好。
6.仍保留与HB分级法相同的Ⅰ~Ⅵ级6个级别,l以便与国际接轨、i便于学术交流,l也有益于精确地评价面神经功能(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