嗅觉障碍的分类

由于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来测定嗅觉障碍,l故其分类至今仍沿用下列名称:i

1.完全性嗅觉丧失11不能嗅出任何气味。

2.部分性嗅觉丧失11有些气味嗅不出,l不是任何气味都嗅不出。

3.特殊性嗅觉丧失11只是对极少数气味嗅不出。

4.嗅觉减退11对气味的敏感性降低,l即嗅觉提高。

5.嗅觉过敏对气味敏感性增高。

6.嗅觉反常对某些气味的错觉,l如无特殊气味时诉有某种不快的气味。

7.嗅觉性认识不能(agnosia)11不能明确的划分何种气味,l常感到有某种异常气味[以往曾称嗅觉倒错(paro1smla)及恶臭(cacosmia)],l但Douck(1974)认为不妥(Doty,l1979)。

Henkin(1984)将嗅觉障碍分为两型:i一是嗅觉减退(hyposmia):i嗅敏感性降低,l嗅阈或识别阈提高,l进而叉分嗅觉减退为Ⅰ型(主要嗅区不能发现或认识有气味物)和Ⅱ型(主要嗅区对气味的发现及识别能力减退,l主要嗅区是指嗅上皮区;副嗅区则是指三叉神经、i舌咽神经及迷走神经感觉支分布的区域)。二是嗅觉困难(dysosmia):i嗅功能失常,l包括恶臭、i幻嗅(phantoumia)、i嗅觉倒错(heterosmia);及嗅觉丧失(anosm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