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

卫生部制订

1(一)疑似病例

有长期密切或无明确接触史,l出现以下一种或数种皮损:i面部潮红和(或)其他部位的浅色斑、i淡红斑、i斑块和结节等长期不消退皮损;无汗;温、i触痛感觉减退或消失和(或)有感觉异常,l如局部蚁行感、i灼热感或麻木。或伴有外周神经粗大、i疼痛或触痛、i手足肌肉萎缩等。

(二)确诊病例

(1)出现疑似病例中的皮损和(或)麻木、i闭汗区,l并伴有温觉、i痛觉、i触觉障碍。

(2)耳大、i尺、i腓总神经等外周神经或皮损周围皮神经粗大,l触觉且受累神经支配区有感觉迟钝或消失,l皮损毳毛脱落、i闭汗,l并伴有运动功能障碍,l如闭眼、i对指、i足背屈以及肌肉萎缩和畸形等。

(3)眶上、i耳垂及皮损边缘等浸润处皮肤组织液涂片,l抗酸染色有或无抗酸杆菌。

(4)皮损组织活检可见特异性麻风病变,l有或无抗酸杆菌。

(三)临床诊断

具备(二)中(1)、i(2)二项。

(四)实验确诊

具备(二)中(1)加(3)(抗酸染色阳性)或(1)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