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毛发损害
GB17149.4-1997
1.化妆品毛发损害必须有发用化妆品接触史,l如洗发护发剂、i发乳、i发胶、i染发剂、i生发水、i描眉笔、i眉胶、i睫毛油等。
2.在使用上述化妆品后出现毛发脱色、i变脆、i分叉、i断裂、i脱落、i失去光泽、i变形等病变。
3.应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毛发损害,l如头癣、i发结节纵裂、i管状发、i斑秃、i男型秃发等。
4.停止使用毛发化妆品后可逐渐恢复正常。
5.必要时对毛发化妆品及损害之毛发进行分析检查以协助确定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