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ll和Wright的分类一直沿用至今。在这一分类中银屑病性脊柱损害被认为是强直性脊柱炎。直到1990年,l所有脊柱关节损害的诊断,l都是建立在1966年所采用的强直性脊柱炎的诊断标准之上的。纽约强直性关节炎标准(1966):i
(一)临床标准
(1)腰椎在所有3个平面的运动受限:i前屈、i侧屈和伸展。
(2)腰背部的脊柱疼痛或疼痛史。
(3)在第四肋间隙水平胸部扩张不足2.5cm。
(二)分级
1.确定的强直性脊柱炎11①3~4级的双侧骶髂关节炎有至少一项临床标准;②3~4级单侧或2级双侧骶髂关节炎有临床标准1(3个平面的背部运动受限)或临床标准2和3(背部疼痛和胸部扩张受限)。
2.可能的强直性脊柱炎113~4级双侧骶髂关节炎而没有临床标准。
尽管这一标准对于典型的病例有用,l但对于那些不典型的强直性脊柱关节炎(特征常不完全)的病例,l或其他的脊柱炎亚型如银屑病性关节炎来说,l这一标准显得过于死板。1990年,lThomson和Inman引入了BASE综合征(HLA-B27抗原、i关节炎、i骶髂关节炎、i关节外的炎症)以取代不能分类的脊柱关节病变(所有的这些脊柱炎都不能应用1966年的分类)。BASE综合征标准(Thomason和Inman):i
(1)单独的骶髂关节炎或至少有下列情况之一:i①HLA-B27阳性;②下肢的小关节炎;③关节外的受累,l包括:i肌腱与骨联结处的病变或皮肤黏膜炎症(尿道炎、i结合膜炎、i龟头炎、i口炎、i皮肤角化、i黏液溢出、i甲分离、i葡萄膜炎)。
(2)排除标准:i①临床表现提示为强直性脊柱炎;②确诊有其他器官的受累[溃疡性结肠炎、i节段性回肠炎(Crohn病)、i银屑病];③临床表现提示为其他风湿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i系统性红斑狼疮)。
后来提出了两个用于血清学阴性的脊柱关节病变的分类:i一个是由Amor,lDougados和Mihyama(见下表)提出的;另一个则是由欧洲风湿病医师提出的脊柱关节病变的分类标准,l见下表。
具有炎症性脊柱疼痛的症状或病史或主要为下肢的非对称关节炎的症状或病史和一项以上的下类情况:i①在一级或二级亲属中出现有下列任何疾病:i强直性脊柱炎、i银屑病、i急性葡萄膜炎、i反应性关节炎、i炎症性肠病;②银屑病;③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或节段性回肠炎);④关节炎前一个月内的尿道炎子宫颈炎或急性腹泻;⑤间歇性的臀部疼痛;⑥跟腱或跖筋膜与骨联结处病变;⑦骶髂关节炎(双侧性2~4级或单侧性3~4级)。
与1966年的标准不同,l这3个方案包括了过去被忽视的临床体征(尤其是骨与肌腱联结处的病变)使脊柱关节性病变的病谱扩大,l提高了诊断敏感度,l这一重新评价给银屑病性关节炎的分类产生了影响。Torre1Alonso等否定了DIP作为一个临床亚型的存在。Helliwell等提出了新的分类:i①类似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的外周关节炎,l但DIP受累较为常见,l其他特征如指趾炎、i单侧性上肢肿胀、i增生性骨肌腱联结处病变和致残性关节炎也可发生。②伴有韧带骨赘或脊柱旁骨化的骶髂关节炎和脊柱炎,l对称或不对称(不再认为是强直性脊柱炎和银屑病);③表现为关节外的骨性体征,l包括滑膜炎-痤疮-脓疱病-骨肥厚-骨髓炎综合征(SAP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