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把致病药分为两类:i
第一类是诱发症状的药物,l包括青霉素、i磺胺药、i保泰松和金制剂等许多药物。这些药物先通过变态反应(因此发病率低),l激发潜在的SLE和使已有的SLE病情加剧,l而不是产生SLE,l通常在停药后并不能阻止病情发展。
第二类是具强大致SLE产生的药物,l其中有肼屈嗪、i普鲁卡因胺、i异烟肼、i抗癫痫药等。在无SLE的病人应用这类药物较长时间后,l相当多数患者出现SLE的实验室变化,l其中一小部分有SLE实验室变化的患者出现SLE临床症状。而自发性SLE患者应用肼屈嗪、i异烟肼或普鲁卡因胺等第二类致病药一般并不加剧本病。除非它还以第一类的变态反应方式致病。